关于《南陵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我县通过强化政策导向、完善工作措施、健全服务体系,扎实有效推进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全县保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80个左右。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和管理,积极营造高校毕业生立足基层成长、服务基层成才的良好环境,县人社局根据《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 号)以及省人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8〕26 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同时征求县财政部门意见,起草了本细则。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开发、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属地管理、动态监管”原则,通过投资开发、购买岗位等方式,吸纳毕业两年内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建立健全岗位开发、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本细则主要包括七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开发、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属地管
理、动态监管”原则,通过投资开发、购买岗位等方式,吸纳毕
业两年内普通高等学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
共服务岗位工作,建立健全岗位开发、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高
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长效机制。
(二)岗位开发
主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重点开发下列岗位: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类、社区党务工作、基层计生类、基层司法、基层民政、基层工会等岗位。
(三)公开招聘
1.招募对象。明确对象为基层特定岗位招聘(储备)对象为毕业两年以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招聘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定岗定位和人员储备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招聘程序为发布、报名、考试、体检、聘用等环节。
(四)岗位管理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劳动合同制管理模式,并实行双重管理、按需转岗、正常退出等管理机制。
(五)薪酬待遇
实行绩效薪酬制度和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六)保障措施
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开展定期督促检查指导,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
(七)其他
明确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伍俊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651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