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南人社派许字〔2024〕005号)

发布时间:2024-04-03 10:39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 字体:【  

南人社派许字【2024】005号


申请人:安徽安和嘉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三里镇富民路8号三里建筑公司3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崔海波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2024-05-安徽安和嘉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行政许可信息详情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