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筑梦春谷”人社部门配套细则修改意见的函
县委人才工作局,县开发区、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投促中心,县人才发展集团,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县委人才办《关于起草<关于健全完善“筑梦春谷”人才发展计划的若干措施>配套细则的通知》任务分工,我局初步起草了系列配套实施细则,现征求各单位相关意见。
1.请各单位根据《(配套标注版)人才发展计划》(word文件)和《关于健全完善“筑梦春谷”人才发展计划的若干措施相关细则序号表》(exce1文件)对应序号,对县人社局起草的配套细则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含修改理由);
2.相关修改意见需在2024年6月24日(周一)下午下班前盖章(扫描成PDF版本)反馈至邮箱;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方式:县人社局 0553-6910307
反馈邮箱:1162914221@QQ.com
县人社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