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关于“芜湖市南陵县婚假”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有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如有疑问,请联系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53-6817958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