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社局关于取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认证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5-03-24 21:23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 字体:【  

瞿*、周*、范*代表:

您在2月份“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提出的“关于取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认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现每年每月社保部门都会让村干部对本村所有60岁以上享受养老保险的群众进行认证,认证方法有点复杂”问题

根据“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第十二条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定期将待核实人员名单按居住地进行分类,下发至居住地基层服务组织进行信息核实”;《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皖社险函〔2022〕69号)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需每年度资格认证一次,两次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镇社保所通过省业务经办系统向待遇领取人员发送资格认证短信提醒或者将待核实人员名单下发至各村,通知待遇领取人员在3个月内完成资格认证,县人社局定期提醒各镇村通知到位,确保养老金按时顺利发放。

资格认证渠道主要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通过皖事通APP(优先推荐)、掌上12333APP等应用软件,登陆软件通过人脸识别认证;线下采取现场认证、上门认证等多种方式进行认证,待遇领取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全县各级居保经办机构、社银就近办银行网点进行现场认证,因重病、伤残、高龄等原因不能进行现场认证由工作人员上门协助认证。

二、关于“每月社保部门可以同民政、卫健部门死亡数据的共享”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文件中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县人社局每月常态化开展数据比对,比对民政卫健死亡人员、司法服刑人员数据。但因以上数据存在滞后性,特别是异地死亡、服刑人员难以精准获取,易导致养老金多发多领,后期追讨极其困难。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进一步做好资格认证和数据比对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卫健、司法等部门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增强数据的准确性,创新工作方式,尽力减轻基层负担。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53-6815130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