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机构职能
承担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各类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国际湿地公约履约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全县森林公园开发利用。指导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对应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和湿地管理处。
联系电话
0553-6826286
负责人
徐业武
办公地址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