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7-05 09:17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宋婷 字体:【  

办复类别:B

 

刘文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村级土地保护协管员队伍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关于农村耕地保护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我县已就农民建房、农业设施用地、黄砂盗采、新增耕地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南陵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南陵县“大棚房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河河道黄砂管理工作的意见》、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办法》一系列管理制度,规范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改进了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监管,强化了黄砂盗采打击措施,提高了新增耕地管护标准,明确了村民小组、村委会、镇政府以及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水务等各相关部门在农民建房、设施农业用地管、黄砂盗采、新增耕地管理方面的职责

由于当前社会各项工作对微信群的过度依赖,现在上级部门已明确要求各地尽可能减少以微信群、QQ群的形式开展工作布置。

下一步,我县将借鉴江浙等地的先进做法,逐步推进“田长制”制度改革,着力加强耕地保护,结合已实施的“林长制”“湖长制”等改革措施,将农民建房、农业设施用地、黄砂盗采、新增耕地管理等各项工作纳入统一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员”的监督和宣传作用,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力争把各类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

 

 

                             2021年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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