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殡仪馆土地使用权确权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南陵县殡仪馆向我局申报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1997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民政局在园艺场地块新建殡仪馆和停车场,用地面积510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殡葬用地。东至:殡仪馆办公楼;西至:公墓;南至:公墓;北至:殡仪馆新建地块。现拟将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给南陵县殡仪馆。
若对上述申报使用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进行确权发证。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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