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告(张伦生)

发布时间:2022-03-15 10:21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宋婷 字体:【  

编号:2022-8号

被继承人张伦生于2015年2月2日死亡,现王晓华、张亮和张明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我局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定由张明继承相关遗产。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张伦生

不动产坐落:南陵县籍山镇荷花西村08幢2单元401室

证号:房地权南陵县字第20040834号、南国土资国用(2005)第9892号

房产面积:90.3㎡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553-6822070。         

南陵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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