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雄风百货广场有限公司房地权证、土地证、不动产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6 11:13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宋婷 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号

权利人

义务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房地权证南陵县字第20132529

安徽雄风百货广场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南陵县籍山镇雄风中央花园A132单元502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房屋所有权过户至王艳艳名下

2

南土国用(2011)第1-4-164-88

安徽雄风百货广场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

南陵县籍山镇雄风中央花园A132单元502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房屋所有权过户至王艳艳名下

3

皖(2017)南陵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617

安徽雄风百货广场有限公司

 

抵押登记证明

南陵县籍山镇雄风中央花园A132单元502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房屋所有权过户至王艳艳名下

南陵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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