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鑫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及他项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使用证和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1 |
南国土资国用(2013)第4-1-302号 |
南陵鑫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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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
南陵县籍山镇秋浦大道以西 |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土地使用权权过户至南陵县鑫谷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名下 |
2 |
南国土资他项(2013)第45号 |
芜湖生福典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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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 |
南陵县籍山镇秋浦大道以西 |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注销抵押权 |
南陵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