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公众对《南陵县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文件的质量,现将《南陵县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详见附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28日止。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 信函,将书面意见寄至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032室(邮政编码241300,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意见文件草案征求意见”);
2. 传真至:0553-6823044;
3. 电子邮件,发送至:623273371@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南陵县开展林权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doc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