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入库、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0 17:19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宋婷 字体:【  


 

为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54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入库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权函〔202267、《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权函〔202268),我局需开展南陵县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入库、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此现拟招标具备相关技术力量的机构(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陵县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入库、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项目

二、招标人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

)完成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入库工作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结合三调成果,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从用地布局、强度、效益等方面开展调查工作,摸清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底数,并同步更新城镇低效建设用地现状数据库,形成调查成果。

1.确定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范围。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范围包括:①三调确定为城镇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但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的存量建设用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退二进三的产业用地;规划确定的城市更新单元以及纳入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老旧小区、老工业区等;低于有关土地使用标准或未达到土地供应时约定的开发利用程度、或经 亩均效益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等认定为低效的建设用地;根据规定确定的其他低效建设用地。

2.摸清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底数采用三调数据和2021年底遥感影像图作为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工作底图,对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用地,以及上述范围外省级以上开发区建成区内的建设用地开展全面基础调查,科学划分调查区和调查单元,并结合十三五时期调查成果,更新城镇低效建设用地的基本信息,包括开发利用情况,权属、批供及规划情况等。

3.更新城镇低效建设用地现状数据库按照调查的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底数,更新城镇低效建设用地现状数据库,形成调查成果。

4.须查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低效工业用地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规划用途等情况,逐宗逐地块分析成因,建立台账并建立数据库。

(二)编制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依据基期年的基础数据,在充分评估上轮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发展需求,科学预测 十四五期间城镇低效建设用地潜力,确定规划期内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规划目标、安排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时序、建立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数据库。

1.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为城镇低效建设用地现状数据库中经政府认定的低效建设用地,原则上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主要用于工业发展;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25年,规划基期年2021年,规划目标年2025年。

2.基础数据。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三调)数据及对应时点的遥感影像数据;采用的人口、社会经济数据应以国家和地方统计部门发布数据为准,与人口、经济普查等成果数据一致;各类基础数据应明确口径和来源,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等。

3.规划编制内容。包括对上轮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现状分析、潜力测算、确定规划期内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规划目标、优化空间结构、优化土地开发强度、安排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时序、进行规划实施效益评价并制定相关保障措施等。

4.建立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数据库。完成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表格、规划图件、规划矢量图层在内的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数据库。

5.按程序完成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成果的论证、公示、审批和备案工作。

(三)有序编制年度实施计划

依据再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有序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实施计划是落实和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的重要手段,是指导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性文件,是确定再开发项目和项目实施相关手续办理的主要依据。

1.范围及期限。已纳入城镇低效建设用地现状数据库成果和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成果,计划在2022年度启动实施的项目列入2022年度实施计划。年度实施计划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为202211-20221231日。

2.确定年度目标和任务。依据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目标年任务量,在满足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配套设施用地前提下,合理确定年度再开发完成的任务。

3.确定再开发方式和方向。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再开发,分项目确定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主体。因地制宜确定再开发方式,明确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年度实施地块的再开发方向,合理确定各再开发单元的容积率、土地用途、建筑密度等开发强度控制要求。

(1)明确安置补偿方案

涉及安置补偿的,编制再开发项目安置补偿方案。

(2)按要求报备年度实施计划

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成果包括文档成果、图件成果和附件。编制完成年度实施计划,汇总上报省厅备案。

五、技术要求

开展调查和形成的成果需符合相应的规范,并符合省市两

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具体规范如下:

1.《安徽省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与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

细则》(2017

2.《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规程》(DB34/T 3778-2020

3.《安徽省城镇低效建设用地现状成果数据库规范》

4.《安徽省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数据库规范》

5.《安徽省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技术要点》

六、成果要求

1.质量要求:所有提交的成果数据须严格按照要求通过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审核,若后期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要求的,应充分响应并纳入项目内容。

2.时间要求:2022720日前形成满足省厅要求的城镇低效建设用地调查入库成果并上报市局审核汇总。以此调查入库成果为基础,820日前编制完成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2-2025年)和2022年度实施计划并上报市局审核汇总,最迟不得低于省厅、市局最后通知上报时间。12月底前完成对上报省厅的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和2022年度实施计划的更新工作。

若后期上级主管部门对成果提交时间有新要求的,应充分响应新要求。

、投标单位资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报价人需具有相关测绘和土地规划资质(同时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含)以上,专业范围必须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土地规划丙级(含)以上),并具有相关保密制度或保密资质或保密证书;

3.至少承担过市县级年度变更调查项目和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提供项目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4.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或土地规划中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提供近6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在承担技术服务期间,承诺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做好与省市技术单位对接工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挂靠报价,竞得方不得外包此项目,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得资格,并列入不良名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需提交的报价资料

1.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测绘及土地规划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连续社保等证明文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报价汇总表;(5)工作方案;(6)承诺书。

2.投标文件的密封:本项目采用简易方式招标,不分技术标和商务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密封装,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装)。

、报价文件的评审

1.评审日期:2022617日上午10:00

2.评审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027会议室。

3.评审原则:我局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报价,在符合采购要求、质量的前提下,有效报价最低者成交(报价最低者不得低于其他报价单位报价平均价的50%,否则该报价无效;若出现符合采购要求的2家或以上单位报价相同时,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项目控制价

人民币29.8万元以内

十一、付款方式

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项目成果,并经我局确认,市局、省厅审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53-6820960

                        

 

2022610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