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培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江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陵阳西路中山花园7幢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证号:房地权证南陵县字第20071053号)、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号:南国土资国用(2006)第9481-165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江培 2022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