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B
范永生等10名代表:
现将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壮大青梅、蓝莓特色产业发展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心和建议。南陵县县委、县政府历来把三农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以县委李新宇书记为代表的南陵县领导干部也十分重视乡村振兴工作。青梅、蓝莓产业是我县的特色农业产业之一,该产业一方面为所在地村集体提供了可观的土地流转收入,另一方面也为附近村民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就业机会,还有部分村把青梅、蓝莓产业作为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基地来打造,通过流转土地、资金入股、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把青梅、蓝莓产业打造成当地老百姓的致富果,把生产基地打造成老百姓的致富园。但是,部分镇、村、企业在青梅、蓝莓产业基地选址、建设过程中与现行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存在着一定冲突。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在粮食安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不能认为进入工业化,吃饭问题就可有可无,也不要指望依靠国际市场来解决。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就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作出深刻阐述,强调“决不允许任何人在耕地保护上搞变通、做手脚,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二调期间,市下达我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任务696705.9亩,我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97137.9亩,下达任务比例高达92.49%。目前,我县耕地保有量709610亩,按照上一轮市局下达任务比例,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618300亩,我县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十分艰巨。按照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和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要求,对两“通知”印发后,违反“通知”精神,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镇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指导。对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前,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国土变更调查和耕地卫片图斑中,有很大一部分涉及青梅、蓝莓种植占用耕地,目前也在整改中。
青梅、蓝莓产业作为林果业,在相关政策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实现上山上坡,推进产业发展。为扶持壮大青梅、蓝莓特色产业发展,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芜湖市财政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0〕45号)文件要求,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营造林奖补资金标准为600元/亩;根据《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奖补政策〉的通知》(南自然资规函〔2020〕45号)文件要求,南陵县为支持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蓝莓新增人工成片造林50亩以上(含50亩),经县级验收合格的,县财政每亩补助500元。两项补贴合计1100元/亩,这对于青梅、蓝莓特色产业发展是一种政策鼓励。
县财政局已将青梅、蓝莓这两个品种已纳入县级特色农业保险,按照保费总额的70%给予补贴,涉及具体赔付条款,下一步,县财政局将会同保险公司对“青梅”、“蓝莓”这两个特色保险进行调研,结合周边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南陵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期将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对优势特色产业(包括青梅、蓝莓)的经营主体可以享受下列奖补政策:1.贷款贴息。对“振农担”“劝耕贷”当年累计贷款在20万元以上的,按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30%给予贴息,每个主体最高补贴5万元。2.扶持其他“一镇一业”产业发展。其他镇发展“一镇一业”特色产业,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出台相应的奖补政策。3.龙头企业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4.“一村一品”补助。新获得国家级、省级 “一村一品”的,分别补助10万元、5万元。5.品牌宣传补贴。经营主体利用高炮、高铁、电视台等媒体对优势特色产业品牌宣传的,按品牌宣传、推介等费用的40%给予补助,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充分利用“田长制”协调、会商功能,继续推进耕地保护工作的同时,考虑到青梅、蓝莓产业发展需求,认真梳理相关政策奖补措施,积极与产业大户对接,在处理“非农化”“非粮化”占用耕地过程中,稳妥、有序、杜绝“一刀切”,尽可能减少青梅、蓝莓特色产业经营主体的损失和对社会稳定的冲击。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选址。结合耕地保护政策、青梅、蓝莓品种更新、交通劳力条件,在不占用耕地的情况下组织对需整改及新增产业基地进行地块规划,明确种植地点、面积,推荐种植品种,并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确保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实现质量、效益提升。
二是创新模式,壮大规模。推动符合耕地保护政策的现有成规模基地扩大基地规模,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并从中受益;推动创新以公司为平台的生产方式,通过分红、劳务经费托管等模式推动青梅、蓝莓基地建设,激发农户参与发展青梅、蓝莓产业的内生动力,提升种好、管好蓝莓的信心。
三是加强培训,严把标准。探索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多方位、高频度对青梅、蓝莓生产主体进行培训,培养职业农民,专职做好青梅、蓝莓生产管理。
四是强化宣传,打造品牌。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是打造南陵县地标蓝莓、青梅产品品牌,积极引导和授权县内蓝莓生产经营主体在蓝莓外包装上使用上述品牌标志,提升了品牌价值及品牌知名度,扩大南陵蓝莓的品牌影响力。
五是健全链条,丰富业态。推动实施一批青梅、蓝莓苗圃建设工作,推动开展一批蓝莓交易市场、冷链物流、深加工、创意工作室招商工作,进一步健全南陵县蓝莓产、供、销体系,探索配套发展蓝莓林下养蜂、林下中药材种植试点,推动产业业态综合效益提升。
感谢您对我县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6月21日
联 系 人:强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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