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29 14:49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宋婷 字体:【  


办理类别:C

 

张文芳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我县城区建设人行立交桥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如何正确设置人行过街设施、保障行人过街安全是我国长期以来研究探讨的重要问题。就建设形式而言,人行过街设施可划分为平面过街设施和立体过街设施两大类,立体过街设施包括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两种形式。

根据《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C69—95),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进入交叉口总人流量达到18000人次/小时,或交叉口一个进口横过马路的人流量大于5000人次/小时,且同时进入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双向交通量大于1200标准车/小时;

路段上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到1200标准车/小时,且过街行人超过5000人次/小时;

通过环形交叉口的人流总量达18000人次/小时,且同时进入交叉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到2000标准车/小时;

行人横过城市封闭式道路或快速路或机动车道大于25米时,可每隔300-400米设一座;

铁路与城市道路相交道口,因列车通过一次阻塞步行人流超过1000人次或道口关闭的时间超过15分钟。

综合考虑上述规范要求,关于人口密集的路段或者交叉口是否建设人行天桥,须针对特定区域具体交通特征做详细交通调查后,结合相应路段的车流量、人流量、交叉口型式等因素做具体判断。

未来,伴随南陵县城区机动化的快速发展,当城区重点区域出现人车通行相互干扰大、过街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时,将适时开展特定区域的调研论证,对具体路段的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建设予以论证。

                  

                                2022621

   人:朱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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