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B
周云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农作物遭受野猪侵害的农户提供保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实现生态南陵的宏伟目标,南陵县先后实施了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育林等工程,继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加强公益林管护工作,我县的森林覆盖率提高到了34.02%,林木绿化率提高到了43.01%,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及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得到加强,野生动物栖息的环境和栖息地得到改善和提高。随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实施,我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走上了新的台阶,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逐年上升。每年通过开展“世界野生动物植物日”、“爱鸟周”的宣传活动,提升了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由于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的增加,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扩展的趋势日益显著,与人类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野生动物致人身伤害事件隐患居升,野生动物致农田水利设施、农作物、家畜等损失损坏已不同程度发生。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实现野生动物和人类和谐共处,2011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安徽省234号政府令),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补偿办法作出了具体规定。2021年度,南陵县针对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野猪)防害、致害赔偿等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出台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徽省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减轻广大群众因野生动物致害的损失,依据安徽省林业局、安徽省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安徽省“林长制国元护林保”实施方案》的通知(林金〔2021〕26号)文件精神,南陵县积极开展各种“林长制护林保”等涉林保险工作。经县领导同意,2021年9月27日,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公司共同印发了《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和古树名木施救费用保险实施方案》(南自然资规函〔2021〕27号),将野生动物肇事致害政府救助纳入责任保险,《方案》对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赔偿标准(包括致农作物、经济作物损失和致人身伤害损失)、理赔流程、理赔材料等都做了具体规定。2022年3月29日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公司办结了一起野生动物(野猪)肇事至农作物受损赔偿案件,赔偿金额19800元。
二、积极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工作
为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防范和减轻野猪对农林业生产和人畜安全的危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21〕54号)通知精神,2021年11月22日,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政办秘〔2021〕60号),对野猪防控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1. 加强野猪种群监测工作。一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通过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南陵县的野猪种群、数量及分布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2021年10月底,南陵县山区镇野猪密度为2.145头/平方千米,野猪总量为1626头;二是各镇开展巡护,加强野猪数量和活动监测,尤其要对野猪活动频繁、种群数量大的重点区域加强监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科学做好野猪危害防范工作。一是对野猪危害严重的农作物地,引导村民调整农作物栽培种类,种植野猪不喜食的中草药、瓜蒌等其他作物;二是在野猪活动频繁、危害严重季节,各镇要组织村、组、生产单位参加的巡护队伍,轮流到田间、地头巡护,采取科学有效办法驱赶野猪;三是对野猪危害严重的成片农林生产地,生产单位或个人要设立看护棚看守,利用敲锣、敲竹棒、燃放电子冲天雷、播放仿狗音频等传统方式驱赶野猪,同时推荐安装脉冲电子围栏装置、金属质防护墙(网)等,做好自身有效防范,减少野猪损害;四是提醒广大村民、“驴友”、游客不要进入野猪活动频繁区,不要挑逗、伤害野猪等,做好野猪危害防范。
3.依法开展好野猪种群调控。一是划定了野猪狩猎区;二是确定了野猪狩猎期。根据野猪的生物学特性,狩猎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其他时间为禁猎期;三是实行野猪限额猎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已将限额猎捕量下达到相关镇;四是制定镇级猎捕工作方案;五是依法持证进行狩猎。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肇事赔偿机制,实施好野猪防控工作,同时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宣传力度,加大野生动物巡护的频度和打击力度,继续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推进扬子鳄自然保护区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工作,努力改善野生动物栖息的环境、拓展野生动物生存的空间,积极营造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
感谢你对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2年6月21日
联 系 人:刘方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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