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银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范银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籍山镇景福家园14幢2单元7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证号:房地权证南陵县字第20142443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范银 2022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