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国龙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朱国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许镇镇育才小区E-6(2)幢1单元502室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号:南国土资国用(2015)第003878-332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朱国龙 2022 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