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受遗赠公告(诸友林)

发布时间:2022-07-19 10:59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宋婷 字体:【  


 

遗赠人诸友林于2020年12月8日死亡,现诸志迎、诸志琴、诸志强和诸志秀申请办理不动产受遗赠登记。我局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定由诸志迎受遗赠诸友林享有的位于南陵县籍山镇陵阳街53号不动产中60%的产权份额,诸志琴、诸志强和诸志秀确认遗赠行为有效。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遗赠人:诸友林

    不动产坐落:南陵县籍山镇陵阳街53号

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城私字第1638号、南国土资国用(2001)第9454号

房产面积:196.48㎡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553-6822070。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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