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静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何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籍山镇祥生金麟府53幢1单元1101室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证号: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2343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何静 2022 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