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峰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张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碧桂园小区11幢1单元1201室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证号:皖(2018)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5276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峰 2022 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