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爱玲他项权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他项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1 |
房地产他证南陵县字第20112220号 |
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 |
魏爱玲 |
他项权证 |
南陵县籍山镇和顺阳光水岸29幢2单元103室 |
南陵县人民法院裁定注销该抵押权 |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