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姜斯文)
编号:2022-1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非公证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一章第八条第六节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2日之前)将书面异议及证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553-6822070
序号 |
继承人/受遗赠人 |
被继承人 /遗赠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
用途 |
备注 |
1 |
刘平 |
姜斯文 |
南陵县籍山镇新世纪花园兴隆A幢2单元1105室/跃层 |
132.45㎡ |
住宅 |
|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