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2021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中央补助)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849号)文件精神,现将南陵县2021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中央补助)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553-6815002
附件1:南陵县2021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中央资金)明细表(个人)
2:南陵县2021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中央资金)明细表(集体)
附件1:南陵县2021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中央资金)明细表(个人).xls
附件2:南陵县2021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中央资金)明细表(集体).xlsx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