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青山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遗失声明
马青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许镇镇梅园花园2幢1单元502室(登记证号:房地权证南陵县字第20092082、南国土资国用(2010)第003719-124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马青山 2022 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