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金藏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
兹有夏金藏与张祥林买卖南陵县许镇镇许镇街道振兴路不动产事宜,双方已于2013年9月份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现张祥林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因我局无法收回登记在夏金藏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南土国用1996第349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向社会公告,作废该土地使用权证书,公告期限自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31日,如有异议者可与南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553-6822070),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为其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