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素琴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09:50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宋婷 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号

权利人

义务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房地权证南陵县字第20103898

张素琴

 

房屋所有权

南陵县籍山镇香江花园办公楼08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房屋所有权过户至陶水根

2

南国土资国用(2010)第4-5-025-1498

张素琴

 

土地使用权

南陵县籍山镇香江花园办公楼08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房屋所有权过户至陶水根

3

皖(2022)南陵县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6028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素琴

抵押权

南陵县籍山镇香江花园办公楼0708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裁定注销该抵押权

4

房地权证南陵县字第20103899

张素琴

 

房屋所有权

南陵县籍山镇香江花园办公楼07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房屋所有权过户至汤媛

5

南国土资国用(2010)第4-5-025-1497

张素琴

 

土地使用权

南陵县籍山镇香江花园办公楼07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房屋所有权过户至汤媛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117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