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运刚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孙运刚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籍山镇茗桂华庭20幢1单元101室的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号:南国土资国用(2013)第1-(5)-374-199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孙运刚 2023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