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章明)

发布时间:2023-02-02 15:52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宋婷 字体:【  

编号:2023-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非公证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一章第八条第六节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2023315日之前)将书面异议及证据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553-6822070

序号

继承人

被继承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章冰

章明

南陵县籍山镇阳光花园C9幢2单元102室

53.52

住宅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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