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保珍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王保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何湾镇何湾街道的房地产权证(登记证号:房地权证南陵县字第20140824号)和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号:南国土集用(2010)第132115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挂失补办,现声明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王保珍 2023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