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真龙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7 11:41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号

权利人

义务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房地权证南陵县字第20080166

吴真龙

 

房屋所有权

南陵县籍山镇香江花园E1506

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房屋所有权过户至谭国庆名下

2

南国土资国用(2008)第4-5-025-642

吴真龙

 

土地使用权

南陵县籍山镇香江花园E1506

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法院裁定将该土地使用权过户至谭国庆名下

3

皖(2018)南陵县不动产证明第0010891

金维银

吴真龙

抵押权

南陵县籍山镇香江花园E1506

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法院裁定注销该抵押权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0427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