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结果公开
(国土绿化支出)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依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279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466号)文件要求,南陵县国土绿化支出补助资金192.21万元,其中造林补助122.46万元,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9.46万元,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60.29万元。
资金用于完成绩效目标造林2000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500亩,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30147亩。大力推进国土绿化进程,用于改善和维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依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279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466号)文件要求,南陵县用于国土绿化支出192.21万元,资金到账率100%,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相关程序将补助资金打卡至农户,不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国土绿化支出补助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注重效益;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稳定森林生态系统。资金拨付时均根据会议纪要确定支出的额度,资金拨付时,实行了联审会签程序,保障了资金的公开。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文件要求,发放补助资金192.21万元。实际完成造林2008.8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706亩,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30147亩,超额完成绩效目标。各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按时完成。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实际完成造林2008.8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706亩,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30147亩。
(2)质量指标
造林成活率≧85%,有效提高了国土空间绿化面积,通过采用合理的抚育采伐方式,切实提高林木的整体质量,促进森林资源的优化生长,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时效指标
2022年度内任务完成率和当年资金支付率达100%,及时依据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程序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
(4)成本指标
造林资金补助标准为600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造林补助、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提高林农收益,激发林农和基层保护林业产业的积极性,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2)社会效益
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传播绿色生态理念,植树造林,人人有责,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3)生态效益
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等对当地生态环境有明显改善作用,促进森林资源的优化生长,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可持续影响
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明显提高林业森林资源质量,有利于稳定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森林资源的整体利用率,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群众满意度为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单位全面完成各项指标,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根据各项指标值及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