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南自然资规复函〔2023〕4号
办理类别:A类
章艳林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防控野猪危害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防范和减轻野猪对农林业生产和人畜安全的危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21〕54号)通知精神,2021年11月22日,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政办秘〔2021〕60号)。2023年3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按照《芜湖市防控野猪危害方案》的要求、结合南陵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南陵县猎捕野猪实施方案》,要求各镇政府切实做好野猪防控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野猪种群监测工作
2022年,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会同安徽省林业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南陵县开展了野猪种群数量调查工作(南陵县是安徽省的40个重点县开展了野猪种群数量调查县之一)。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公布的调查结果,南陵县野猪种群数量约474~626头。
二、积极做好野猪危害防范工作
(一)加强宣传工作,提醒广大村民、“驴友”、游客不要进入野猪活动频繁区,不要挑逗、伤害野猪等,做好野猪危害防范。
(二)积极做好防范、引导工作
1.野猪危害严重的农作物地,引导村民调整农作物栽培种类,种植野猪不喜食的中草药、瓜蒌等其他作物;
2.在野猪活动频繁、危害严重季节,各镇要组织村、组、生产单位参加的巡护队伍,轮流到田间、地头巡护,采取科学有效办法驱赶野猪;
3.对野猪危害严重的成片农林生产地,生产单位或个人要设立看护棚看守,利用敲锣、敲竹棒、燃放电子冲天雷、播放仿狗音频等传统方式驱赶野猪,同时推荐安装脉冲电子围栏装置、金属质防护墙(网)等,做好自身有效防范,减少野猪损害。
三、依法开展好野猪种群调控
2023年度,省林业局批准南陵县的野猪限额猎捕量为100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规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将严格按照省林业局批准的野猪限额猎捕量组织有关镇开展猎捕野猪工作,有效调控野猪的种群数量,达到不成灾的水平。从2023年3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会同烟墩镇政府按照《南陵县猎捕野猪实施方案》已在烟墩镇有序开展猎捕野猪试点工作,挑选了有狩猎经验23名狩猎队员开展此项工作。到3月底,已猎捕野猪若干头。4月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将会同三里镇、何湾镇、工山镇等镇有序开展野猪猎捕工作。
四、猎获物处置
按照《南陵县猎捕野猪实施方案》的要求,各镇成立了猎获物收取登记小组、猎获物处置小组,负责对猎获物登记、无害化处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3年4月13日
联 系 人:刘方伏
联系电话:055****1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