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01 16:39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一、设立依据

1.《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规〔2016〕 6号)分则10.3.1。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实施机构南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六、申请材料

1.南陵县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申请人个人通过电子身份证明含永居证、企业通过国家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APP出示电子证照二维码或动态码获取身份信息,无需提交身份证明);

2.土地使用证、房屋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继承权公证书、遗赠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七、特别提示

1.继承人、受遗赠人单方申请登记。

2.继承权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应由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

3. 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提交下列材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薄、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受理登记前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继承材料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查验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实、当事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属实、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有无其他继承人、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事实是否属实、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无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申请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个人所有等,并要求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宇确认。

受理后,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应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

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八、网办深度:四级

九、到现场次数0次

十、服务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补充材料时间不含工作时限内)。

十一、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线下到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网上或线下窗口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在网上或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3.审核登簿:根据受理材料审核具体登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确认登簿;对不予确认登簿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在网上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十二、税费信息

1.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5号)

2.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佳宅550元/件。

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不收取,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杈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十三、物流快递:支持免费物流快递。

十四、办公地点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西大厅(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十五、服务电话

1. 咨询电话:0553-6822070

2. 监督电话:0553-6823044

3. 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作风问题发现和处理平台链接网址  :

https://www.wuhu.gov.cn/content/column/6787581?action=new&type=3 

4.服务承诺:严格遵循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