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企办实事清单

发布时间:2023-12-18 10:09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概述 服务对象 办理方式 申办材料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其他
1 采矿许可证遗失或损毁补办 采矿许可证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办 采矿权人 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申请 申请书 15个工作日 县级发证
2 建设项目是否压覆矿床证明 建设单位在用地报批阶段查询建设项目用地范围是否压覆矿产资源 承担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项目建设单位。 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申请 1.申请书;               
2.有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地块拐点坐标(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3.拟查询项目地块矢量数据(shp.格式)。
20个工作日
3 出具建设项目是否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意见书 建设单位在用地报批阶段查询建设项目用地范围是否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 承担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项目建设单位。 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申请 1.申请书;                 2.有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地块拐点坐标(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3.拟查询项目地块矢量数据(shp.格式)。
20个工作日
4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为企业、单位提供位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 企业、单位 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起申请,办理地址:南陵县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  
二、“皖事通”APP办理。
1.查询申请书;           
2.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当注明双方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事项、委托时限、法律义务、委托日期等内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即时办结 免费
5 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补(换)发 为企业、单位提供位不动产权证(证明)补(换)发服务 企业、单位 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起申请,办理地址:南陵县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个人通过电子身份证明含永居证、企业通过国家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APP出示电子证照二维码或动态码获取身份信息,无需提交身份证明);
3.换证提供原不动产权证书。
1个小时(公告时间不含工作时限内) 收费标准:证书工本费10元/本,证明免收费用,企业免收登记费(房地产开发和银行类企业实行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
收费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关于减免涉企不动产登记费用事项的通知》(南自然资规函〔2022〕31号)。
6 抵押权登记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为企业、单位提供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首次登记服务 企业、单位 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起申请,办理地址:南陵县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窗口 1.南陵县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和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集成表;
2.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个人通过电子身份证明含永居证、企业通过国家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APP出示电子证照二维码或动态码获取身份信息,无需提交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可以出示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1个小时 收费标准: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企业免收登记费(房地产开发和银行类企业实行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
收费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关于减免涉企不动产登记费用事项的通知》(南自然资规函〔202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