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2023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中央资金)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539号)文件精神,现将南陵县2023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中央资金)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1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0553-6815002
附件:
1.南陵县2023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明细表(中央资金-个人)
2.南陵县2023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明细表(中央资金-集体)
2024年1月9日
1.南陵县2023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明细表(中央资金-个人).xls
2.南陵县2023年度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资金明细表(中央资金-集体).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