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0 10:26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建设优质高效、规范廉洁的政务服务平台,打造作风过硬、素质精良的登记服务队伍,根据部、省厅、市局登记队伍作风建设工作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开展我县不动产登记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各级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不动产登记业务、作风、廉政三个方面,全面排查整改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质量和效率,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针对服务意识不强、便民利民不够、服务效率低、业务建设不到位、不公正廉政等突出问题,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使不动产登记“推绕拖”“办证难”等问题得到全面整改,窗口作风得到根本性转变,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难”问题为导向,全流程、多角度排查不动产登记窗口存在的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既要查找已经表现出的问题,又要深入查找隐藏的潜在风险。

(二)坚持便民利民。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凡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围绕提高登记效能、便民利民,主动作为、持续发力,使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坚持依法依规。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将依法依规贯穿于窗口作风整治整改的全过程,既要优化产权登记服务,又要守住依法依规的底线。

(四)坚持标本兼治。既要从当前群众“难办证”的突出问题入手,发现一个、纠正一个,又要举一反三,着眼长远,追根溯源,建章立制,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任务

围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业务和廉政等方面存在的限号倒号、前置环节多、收取好处费等具体问题,以及排查发现的其他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形成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治任务。

(一)作风建设不到位问题

不动产登记作风建设不扎实。查找存在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要求,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以上促下,带着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按照专项整治的要求,深入窗口调查研究。对一些协调难度大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敢于抓在手上“啃硬骨头”,善于沟通协调“过深水区”,强力推动解决,务求标本兼治,取得工作实效。

(二)存量数据整合不到位问题

存量登记数据整合未达到100%。目前,我县存量登记数据尚未全部完成落图、落宗和房地关联,问题主要集中在自然幢信息缺失及虚拟宗地数据杂乱。要加大工作力度,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存量登记数据整合工作,确保按照省厅要求,按期汇交存量数据。

(三)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

群众反复跑路。不得以“事不关己”的态度,将企业和群众合理的办事诉求以“不知道、不清楚”为由简单推给其他部门,让群众反复跑路。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企业和群众申请中需要其他部门解决的事项,通过内部沟通协商解决。要严格执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帮,凡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必须清楚、明确、完整一次性的告知,使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服务态度生硬。对待群众不得态度冷漠、举止失当,对应办事项不得拖着不办,咨询引导不得模棱两可、答非所问。要建立窗口业务全流程服务标准,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做到热情、耐心、周到和文明服务。凡是服务态度导致企业和群众投诉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违法违规收费。除依法收取的登记费外,不得违法违规增加落宗费、配图费、查询费、测量费等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不落实登记费减免政策,不得借不动产登记“搭车”收取其他费用。要在局官网和登记大厅公开登记收费的依据、名目和标准,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对借不动产登记“搭车”收费的,及时报请政府予以取消。

分散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对于分散登记时期因相关管理环节不完善、不规范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得长期搁置,不排查、不研究、不处理,使群众解决问题没有预期、没有希望。要严格按照我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政策、规定,积极主动与原登记部门会商研究,满足企业和群众办证需求。坚决杜绝“小产权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合法化。对于分散登记时因部门管理不衔接等原因,导致登记范围内存在地类冲突的,除具有违法、权属纠纷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情形外,应当正常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并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对地类情况进行分层标注,在不动产登记簿附记栏中记载有关情况。已经依法登记的不动产和权利出现交叉、冲突的,要告知申请人办理更正登记,经相关权利人同意或者依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更正。严肃处理出现分散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不组织研究、不上报政府,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

(四)服务水平不足等业务问题

窗口配置不够、设置不合理。不得出现因窗口数量少、配置不均衡、不科学,等候座位不够,导致群众办事不方便、办事大厅拥挤、秩序混乱的情况。要以此次窗口作风专项整治为契机,结合我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工作,创造条件增加窗口数量,合理配置窗口类型,保证窗口数量能满足正常业务办理需求。要遵循人性化和标准化原则设置窗口大小、高度、形状,类型标识规范醒目,让群众舒适办事。

人员配备不足、业务不够熟悉。不得因人员配备不足导致登记业务大量积压,群众在大厅等待时间过长。不得因登记人员不熟悉业务导致办事效率低,登记质量差。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充实窗口人员队伍,因岗配人,人岗相适。

业务流程复杂、前置环节多。不得在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环节外,设置要求群众申请落宗、申请配号、强制换证、重复测绘、强制公证等环节和程序。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和程序,在同一窗口也不得让群众重复填表、重复提交材料、重复接受询问。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竣工决算书、房屋维修基金或物业维修储备金缴纳凭证,以及存量房托管资金证明、交易确认书、告知单、备案等各类“奇葩证明”。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强制公告。已经依法办理过首次登记的,权利人申请变更、转移、抵押等登记时,应当继续沿用已有的调查成果,不得要求权利人重新提交或者进行外业勘验,确需重新补充调查完善的,应当提请政府落实经费,不得转嫁给权利人。要清晰、准确、详细地公开申请登记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办理时限等信息,并通过各类媒介向社会公告办理不动产登记只需要提供规定的要件。

职责履行不完整、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得将不动产登记受理、在建建筑物抵押等抵押登记办理、登记资料查询等法定职责交由其他部门负责,不得将登记资料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不得要求群众自行收集、自我举证能够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要以不动产登记平台为依托,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获取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五)收取好处费等违反廉政纪律问题

收取好处费。不得内外勾结,通过倒号卖号、加急办证、指定调查或中介单位等方式,收取好处费谋取私利。不得通过“绿色通道”办理人情件。要严厉打击登记人员与中介等外部人员勾结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建立登记日志管理和痕迹管理制度,对于提前或延迟办理的业务,每一笔都要留下痕迹、写入日志,详细记录提前和延迟办理的原因。

违规登记。不得滥用职权伪造材料虚假登记,不得对申请材料明显疏漏视而不见故意错误登记,不得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违规登记,不得为融资违法办理登记,不得泄露登记信息。一经发现,要严厉打击,追究责任,及时依法更正或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补救。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以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业务建设等为重点,对所有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人员开展定期集中学习教育。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全面熟悉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规范,促使登记人员提高为民服务意识、能力和水平。定期梳理总结群众“难办证”的具体事项,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通过教育引导,努力做到政治合格、思想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

(二)完善制度。认真梳理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的程序,进一步精简流程,提高效率,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全面完成登记资料移交,加强预告登记,宣传其在保护权益保障交易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坚决落实不动产登记窗口集成服务模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高办证效率。

(三)充实人员。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根据工作量合理充实登记人员。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建立人员队伍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轮岗锻炼、业务交流等方式加强人员融合。制定不动产登记人员服务行为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岗位考核和服务评价,结合不同岗位特点,充分利用政风行风评议等手段,建立不动产登记人员考核和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窗口“好差评”设置,实现现场评价,必要时定期电话抽样回访,实现事后评价。

(四)创新服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工作举措,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积极推行“互联网+金融企业”、“互联网+开发企业”和网上预审登记服务模式,逐步实现预约环节网络化,申请环节信息化,办理环节同城化,领证环节便捷化,查询环节自助化。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多措并举打造便民利民的服务平台。积极推广“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办理”、“不见面办理”等好经验好做法。

(五)加强监督。配合12345市民热线、县长信箱、信访投诉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对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畅通问题反映和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台账,逐个处理。对群众的诉求按照规定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以及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危害群众利益、违反群众纪律的典型人和事整治整改不到位的,对问题严重、屡治不改,甚至被媒体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认真调查核实,敢于问责,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五、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各部门要逐一对照整治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填写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表并报登记中心负责人。

(二)抓紧整改。各部门对照任务整治表在工作中逐一细化,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形成台账。

(三)总结提高。各部门全面总结整治工作,形成工作总结,持续推进排查整改,防止问题反复,以作风建设为引领,形成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便民利民长效机制。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倒排时间,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中心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认真落实。

(二)压实主体责任。按照业务归属原则,各部门是整治整改工作的主体。要切实站在群众角度,为人民群众办证利益着想,积极推进问题解决,单独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中心报告,在中心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解决。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成效,接受社会监督,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对不动产登记重大舆情的监测和快速反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