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登记大厅岗位职责划分》的通知
中心全体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现将《登记大厅岗位职责划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登记大厅岗位职责划分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8日
登记大厅岗位职责划分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大厅管理水平,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明确划分不动产登记大厅各岗位职责。
一、一般岗位
1.导询岗:负责业务咨询、政策解答、法规宣传等工作,负责指导填写相关表格,引导业务分流和预审服务。
2.司法协助、继承查验岗:负责司法查询和查封解封等相关司法业务,负责非公证继承登记收件和材料查验。
3.受理岗:负责按照对外公示的收件清单,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法履行查验、询问等职责,并指导填写《询问记录》等。
4.登簿缮证、发证岗:负责核实相关信息,依法将申请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打印、保管和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5.审核岗:负责按照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对申请登记事项和申请材作进一步审查,作出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的明确意见。
6.质检岗:负责登簿缮证后的所有办理件的质量监督以及不动产证书和查询两章的日常管理。
7.权籍岗:负责不动产登记林权登记发证和权籍调查工作。
二、领导岗位
1.窗口首席代表、登记审核股股长:负责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日常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材料审核、登簿发证工作,非公证继承登记组件报批;负责业务范围内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和宣传工作;完成局领导及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窗口首席副代表、受理股股长:协助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日常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负责业务范围内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和宣传工作;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工作;负责窗口各类不动产证书、证明的领取、保管和移交工作;完成局领导及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3.窗口首席副代表、测绘股股长:协助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日常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林权登记发证和权籍调查审核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和宣传工作;完成局领导及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