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中国银保监会芜湖监管分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芜湖市市区实施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全程掌办”工作的通知
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市物业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第一批)的通知》(皖四最办〔2019〕8号)、《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慧办事、慧审批、慧监管”打造智慧政务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数资〔2019〕6号)等文件精神,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智慧化服务水平,经研究,现将芜湖市市区实施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全程掌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在我市市区全面实施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集成”的基础上,运用“动态人脸识别”、“电子云签”、“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技术手段,依托“皖事通APP”掌上专题服务,推进线下“一窗集成”向线上延伸,实现不动产交易、纳税、政府代管资金收缴、登记等全流程掌上办理,进一步创新方式,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在新建商品房相关业务平稳实现掌上办理后,稳步向存量房延伸。
二、工作任务
(一)推行掌上申请。在皖事通APP中设立“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专题服务”(以下简称“专题服务”)。在“专题服务”的“掌上申请”模块中,实现“刷脸”验证身份、自动查房、实时核税(工作时间段)、智能受理,杜绝“进多站、跑多网”。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转现)登记申请人使用该系统填报房产交易税收申报信息、登记申请信息、不动产权证及税票邮寄信息,即可一次性完成房产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申请。在获得申请人授权后,系统可通过市大数据中心提供的数据共享服务接口,实时调取芜湖市民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信息及其电子证照。系统未能获取上述信息的,由申请人通过手机拍照上传相关信息及证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数据资源管理局)
(二)推行掌上签名。“掌上申请”系统借助市“电子认证云服务”平台中的自然人“电子云签”服务接口,实现自然人“掌上签名”,形成带有自然人电子签名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同时,面向商品房开发企业、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不动产登记远程申请系统与市“法人一证通”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系统内安全调用法人电子签章,最终形成带有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的电子版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信息集成表。在“专题服务”新增“掌上签约”模块,自然人可对新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等各类电子合同签名确认。(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数据资源管理局、银保监局)
(三)推行掌上支付。在“专题服务”新增“掌上支付”模块,实现不动产交易产生的各类税款、政府代管资金、登记费等各类税费的掌上支付。支付时支持使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境外卡除外)。该模块用于“掌上申请”时的税费支付,也可用于线下受理时的税费支付。该模块同步部署在PC端,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不动产登记网上服务专栏”在线支付模块中也可完成各类税费支付。(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数据资源管理局、税务局)
(四)推行掌上查询。在“专题服务”的“掌上查询”模块中,自然人可“刷脸”查询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存并下载《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以下简称《查询证明》),自然人可通过该模块查看本人名下相关电子证照,包括已办理预告登记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和已办理转移登记的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继续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暂未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认可按揭(抵押)申请人通过皖事通APP实时查询的电子版《查询证明》,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出具纸质版《查询证明》。(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银保监局、数据资源管理局)
(五)推行电子材料。在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和抵押贷款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电子签名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通过共享获得的信息以及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材料可以作为办事依据,电子材料可以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在相关电子材料逐步推广的过程中,逐步取消将纸质版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询问笔录、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新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等纸质材料作为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事项的必收要件。(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数据资源管理局、银保监局)
(六)推行电子证照。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动产交易(含抵押)纳税登记过程全面使用不动产电子证照,各有关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房开企业等对通过系统对接获取的电子证照均应予以认可,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登簿后不再核发纸质“初始登记证”,系统推送不动产权电子证书;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登簿后不核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系统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不动产抵押登记、预告抵押登记登簿后,不再核发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系统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数据资源管理局、银保监局)
三、实施步骤
2020年7月上旬,实现“掌上查询”和新建商品房转移(转现)登记“全程掌办”。
2020年8月底前,实现新建商品房转移+抵押登记“全程掌办”。
2020年10月底前,实现合同备案及预告登记“全程掌办”。推行使用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签订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电子合同。
2020年11月底前,全面实现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
2020年12月底前,实现存量房转移登记掌上申请,不收取纸质材料,现场身份核验即领证。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此次“全程掌办”事项是我市持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打造智慧政务新模式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提升我市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衔接,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支持配合,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优先项目保障。各部门要结合相关任务,在政策制定、平台开发及衔接、人员及经费保障等方面,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确保改革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加强分工协作。各部门要按照此次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主动对接,沟通协调,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发布操作指南,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
芜湖市自然资源 芜湖市住房和 国家税务总局
和规划局 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税务局
中国银保监会 芜湖市数据
芜湖监管分局 资源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