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山经济开发区、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 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促进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开发区(自贸区)和市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要高位推动、靠前指挥、统筹谋划,及时定期听取本单位营商环 境提升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积极主动作为,提前研究谋划、加大协调力度、部署推进有关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实现预定目标。
二、注重统筹联动,加强督查调度
各县市区、开发区(自贸区)和市各有关单位要增强系统观念,牢固树立“ 一盘棋” 思想。各提升行动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 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要求,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按季梳理责任清单、目标清单、问题清单;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季度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针对工作推进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等问题,进行集中会商、集中调度、集中攻坚,如遇紧急、重大事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工作衔接配合,合力推进工作落实。有关会商情况应及时报送市创优“ 四最” 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 四最” 办)。市“ 四最” 办适时组织开展第 三方评估,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度迟滞、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区(自贸区)和市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推进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关责任单位要在每月底前向各提升行动牵头单位报送任
务推进落实情况,牵头单位要认真梳理汇总,每季度首月 10 日前, 向市“ 四最” 办报送牵头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三、推进思想解放,提升创新能力
各县市区、开发区(自贸区)和市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 目标导向,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 切实以思想破冰推动改革破局,对标全国标杆城市,尊重客观规律,注重系统集成,依法依规不断探索创新,推出更多务实管用 的先进举措,及时评估总结改革创新成果、实践案例,持续激发活力、增添动力。市各提升行动牵头部门要积极争取省直相关厅 局支持,进入被省着力打造的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 市水平)行列;各县市区、开发区(自贸区)根据实际,结合产业发展、资源禀赋优势,加快改革步伐,打造营商环境“ 单项冠 军”,积极探索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对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一流以及受到全国表彰、认定的单位,在年度营商环境工
作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开发区(自贸区)和市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网站、广播电视、“ 两微一端” 、融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对提升行动进 行宣传报道,提高公众知晓率。市“ 四最” 办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及市各有关单位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
际化营商环境, 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
附件:1 、企业开办提升行动方案
2 、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
3 、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
4 、纳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
5 、跨境贸易提升行动方案
6 、办理破产提升行动方案
7 、获得信贷提升行动方案
8 、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行动方案
9 、执行合同提升行动方案
10 、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行动方案
11 、政府采购提升行动方案
12 、企业注销提升行动方案
13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动方案
14 、获得用水用气提升行动方案
15 、招标投标提升行动方案
16 、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方案
17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提升行动方案
18 、市场监管提升行动方案
19 、包容普惠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2021 年 4 月 25 日
- 4 -
附件 1
企业开办提升行动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深化企业开办“ 六 个一” 改革,注册登记、公章刻制、 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 一窗受理、一 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一 日办结”,进一步 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市场主体获得感持续 提升。积极争取省市场监管局支持,进入被省着力打造的全国标 杆城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市水平)行列,企业开办便利度继续
保持全省前列。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持续优化“一网通办”服务能力。依托“ 皖事通办”平台, 持续优化企业开办“ 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 制、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 预约开户等事项“ 一网填报、合并申请、一次办理”。同时,在企 业开办系统内增加供水、供电、供气报装预约服务选项。对于选 择分段办理企业开办事项的,企业完成设立登记后,仍可随时通
过企业开办平台继续办理公章刻制、 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市市场监管 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公积金 中心、市数据资源局、市税务局、人行芜湖中心支行、华衍水务 芜湖公司、国网芜湖供电公司、中燃芜湖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 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 成);全面推广“ 皖事通” 移动端企业开办“ 掌上办” 系统使用。(市 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
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 年 12 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落实“一次采集”企业开办信息。进一步整合企业 开办所需材料,压减到一套 6 份以内。申请人选择集成方式办理 企业开办事项的,通过线上“ 一网通办” 开办平台或线下“ 一窗受 理” 综合窗口进行信息“ 一次采集”。 申请人选择分段办理企业开 办事项的,前期已采集的信息后期不得重复采集(信息内容变更 的除外)。各事项信息实现实时共享。推进实名验证信息共享互 认,实现申请人身份信息在联办相关业务时“ 一次验证”。(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数据资源局、 市税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三)加快推进“ 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应用。 依托企业开办“ 一网通办”平台,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
办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银行开户、社保登记、住
房公积金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 市税务局、人行芜湖中心支行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 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加快推进企业 电子印章应用,规范完善电子印章应用管理,形成可复制推广的 经验做法。(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及各县市 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负责 ;2021 年底 前完成)以满足企业实际需求、有效避免资源浪费为导向,为新 办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可分次选择的免费刻制公章服务(公章范围 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实现新办企业公章刻制零成本。(市公安 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 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自 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为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 税电子普通发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增值税电 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身份认证及信息加密设备(税务 UKey),并 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专票 开具全流程网格化精准服务,确保实现纳税人“ 能开票、开好票, 能受票、受好票” 的服务目标。(市税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
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不断增强企业开办获得感。在全市各政务服务大厅、
税务服务大厅、有条件的市场监管所建立市场主体开办服务专 区,设置自助登记办理设备,提供名称自主申报、政务事项办理、 执照自助打印等服务,安排导服人员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对 市场主体较多的各专业批发、零售市场、商业综合体、集中提供 政务服务的社区(街道)服务中心等场所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合 理布设。(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 社局、市税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 责分工 负责;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深入实行企业经营范围 登记规范化,加快实现企业开办环节、材料、成本、耗时、解释 口径等标准统一,按照风险可控、规则统一、公平透明的原则, 稳步推进企业登记智能审批改革。 推进更多企业开办事项在 7 ×24 小时不打烊“ 随时办” 政务服务地图中部署应用。(市市场监 管局牵头,市数据资源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 委会按职责分工 负责 ;2021 年底前完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 过增加公益岗、窗口辅助人员等方式,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全程免 费代办服务。(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负责) 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包括照、章、票、CA 证书、 电子印章在 内的大礼包。加快提升全市企业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上线“ 皖 企查”服务,实现全市企业档案“ 随时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市数据资源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
分工 负责 ;2021 年底前完成)严禁违法设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条件和限制登记区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切实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短视频、PPT 等方式,利用微信、微博、 抖音等鲜活载体,提高企业开办“ 一件事、一次办” 的知晓度。(市 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
责分工负责)
(五)逐步扩大企业开办集成办理服务功效。支持中国(安 徽) 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试点开展“ 一业一证一码”“ 商事登 记确认制” 等改革,依托企业开办“ 一网通办” 平台推进涉企证照 联动办理,形成“ 1+N”件事办理体系,形成解决准入不准营、办 照易办证难的有效经验并复制推广,加快构建“ 政府定标准、企 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 的审批监管联动体系,进 一步释放企业开办改革红利,扩大企业开办服务功效。(市司法 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
责)
企业开办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办理环节 |
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名称 自主申报范围;全面推行住 所(经营场所)“ 申报承诺+ 清单管理”制。 |
在企业开办系统内增加供水、供 电、供气报装预约服务选项。全 面推广“ 皖事通”移动端企业开 办“ 掌上办”系统使用。 |
2 |
材料 |
一套 6 份以内。 |
一套 6 份以内。 |
3 |
开办成本 |
逐步将 4 个县(市)的发票 专用章纳入免费刻制公章范 围;探索推行为新办企业免 费提供税控设备,新设企业 通过网上“ 芜湖市企业开办 智能审批系统” 申办税控设 备和发票的,免除其税控设 备购买费用和首个年度的服 务费用。通过大礼包方式免 费寄送营业执照、公章,逐 步将发票、税控设备等纳入 免费寄送范围。 |
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 电子发票应用。以满足企业实际 需求、有效避免资源浪费为导 向,提供线上线下可分次选择的 免费刻制公章服务(全市范围内 免费刻制 5 枚公章)。对需要开 具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 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 身份认证及信息加密设备(税务 UKey)。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 子专票开具全流程网格化精准 服务,确保实现纳税人“ 能开票、 开好票,能受票、受好票” 的服 务目标。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寄送 包括照、章、票、CA 证书、电 子印章等在内的大礼包。 |
4 |
办理时间 |
8 个工作小时内。 |
8 个工作小时内。 |
附件 2
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
(市发改委、国网芜湖供电公司)
一、工作目标
对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办理环节压缩为“用电申请、装表接 电”2 个环节;不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全过程办理时间不超过 3 个工作日;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实行备案制,全过程办理时间 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对 10kV 普通用户,取消设计审查和中间检 查,办理环节压缩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 竣工检验与装表接电”4 个环节;办理时间不超过 17 个工作日, 其中行政审批时间不超过 5 个工作日。低压小微企业接入容量全 市提高至 160kW。积极争取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支持,进入被 省着力打造的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市水平)行列,
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便利度居全省前列。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压减办电时间。
供电企业要加强内部管控,加强物资供应保障,加快业务办 理速度和配套电网接入工程建设,严格实行业务办理限时制。加 强办电 e 助手应用,依托 SG186 系统开展业务办理线上监督。深
化移动作业终端应用,推进用电报装方案设计一体化,实现电网
资源数据与用户需求互联互通,压减现场勘查时间,对新装容量 1250 千伏安及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全面试行供电方案现场答复。对 高压用户, 由客户经理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1+N” 服务团队,提 供从技术咨询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服务。对低压用户,由客户经 理提供网格化、片区化、一站式服务。(国网芜湖供电公司负责,
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二)压缩环节资料。
1.精简申请资料。低压用户在用电申请环节只需提供用电 人有效身份证件,高压用户除提供法人或企业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件外,需同时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或备案文件,通过“ 皖事通” 电子认证或芜湖市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管理系统申请的,实行“零证受理”。(国网芜湖供电公司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2.优化线上服务。推广应用安徽政务服务网、“ 皖事通”APP、 “ 网上国网”APP 、国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便民热线等线上用电报装渠道,推行低压用户供用电合同电子化,推广高压用户客 户经理预约上门服务,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 一 网通办”服务,实现“ 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 询、服务线上评价” ,不断提高线上业务办理率。(国网芜湖供电公司负责,2021 年底前完成)
3.拓宽办电渠道。加大政务服务办电渠道的宣传推广力度, 实现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自贸区大厅办电窗口全覆盖。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 皖事通”APP 、芜湖市工程项目建设审批
管理系统等线上渠道,引导用户“ 线上办”“指尖办”。推动供电与 房产联合过户,实现用户办理房产过户后,同步启动电表过户业 务。(市数据资源局、国网芜湖供电公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职责
分工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三)降低办电成本。
1.优化电网接入方式。提高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标准,对用电报装容量 160kW 及以下的小微企业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对高压用户按照安全、经济、实用原则确定供电方案,优先使用 现有公用线路供电,就近就便接入电网。积极推进临时用电租赁共享服务,通过供电设施以租代购等方式满足用户临时用电需
求。(国网芜湖供电公司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2.延伸电网投资界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延伸高压用 户电网投资界面,对涉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项目,省级及以上各类 园区电能替代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项目可优先延伸。加快制 定芜湖市 1250 千伏安及以下中小微企业延伸电力投资界面至用 户红线的财政支持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国网芜湖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 年 4 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供电保障。
1.加强电网规划建设。 强化精准投资,科学制定配电网和 农网规划建设方案,及时推动项目落地,持续优化电网网架结构,全面提升供电能力和质量。加强园区和大企业走访调研,适时启
动电网工程建设和业扩项目配套工程,满足园区招商引资和企业落地扩产需要。(国网芜湖供电公司负责,持续推进)
2.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快”零计划停电“ 示范区建设,强化计划检修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停电计划,逐步扩大不停电作业范 围和比例。在现场勘察环节增加不停电作业内容,全面实现业扩 接电 100%不停电作业。加强设备巡视和运维管理,开展配电网运行工况全过程监测和故障智能研判,全面推行网格化抢修模 式,深挖故障原因,制定各项故障压降具体措施。规范第三方停电行为及专变客户内部故障处理流程,加强客户侧供电安全管 理。加强居配小区设备选型和验收质量把关,由供电公司负责对 变压器、高压电缆、高低压开关柜等关键设备免费进行首次检测, 严禁配电设施带病入网。建立健全停电信息推送机制。全市城网 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 3 小时,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 14 小时,或年均同比压缩 10%以上。(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国
网芜湖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提高办电便利度。
1.推动政企信息共享。依托“ 皖事通办” 平台,完善政企协 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省、市、县跨层级纵向联通,加 强与供电企业线上办电渠道的横向联通,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系统与办电系统对接,提供数据互认共享服务,实现供电企业可 在线查验办电相关证照材料,线上自动推送审批申请、结果,实
现居民用户“ 刷脸办电”,企业用户“零证办电” 。(市发改委、国网
芜湖供电公司牵头,市数据资源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供电企业要更新完善办事指南,通 过线下线上各种渠道全面公开申请资料、工作流程、服务时限和收费标准等,提供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情况查询服务,实行业 务办理一次性告知。市各行政审批相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开电力接 入工程行政审批相关政策文件,实现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和标准 规范等集中公开。(国网芜湖供电公司、市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 年 9 月底前完成)
3. 强化工作协调推进。建立由市发改委、国网芜湖供电公 司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 安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单位组成 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市发改委、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优化办电流程。
1.受理用户申请。用户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供电营业厅、 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 皖事通”APP 、“ 网上国网”APP 、国 网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线 上线下用电报装渠道,获取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 一网通办”
服务,实现“ 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
务线上评价”,推行低压用户供用电合同电子化,推广高压用户 客户经理预约上门服务,不断提高线上业务办理率。供电企业在 0.5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手续完备后受理申请。(市数据资
源局、国网芜湖供电公司,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2.供电方案和外线工程设计。供电企业受理用户申请后, 对不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低压小微企业,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 场勘查并同步装表接电;对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低压小微企业, 在 2 个工作日内确定供电方案并完成外线工程设计;对 10kV 普 通用户,在 6 个工作日内完成供电方案答复。(国网芜湖供电公
司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3.外部工程实施。
(1)行政审批。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 办法(试行)〉的通知》(芜四最办〔2019〕6 号)和《芜湖市创 优“ 四最” 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关于用电报装 外线工程审批试行承诺备案制的通知》(芜四最办〔2020〕21 号) 相关规定执行,全面推行审批事项线上流转。 涉及城市主干道、 快速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 占 用林地、采伐林木等情况不适用备案制的,应按原规定办理相关 行政审批。(市发改委、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牵头,市城管局、市 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 年底前完成)
(2)接入工程施工。供电企业实施的低压小微企业接入工 程,3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施工,如涉及电缆管井等基础建设土 建工程,需按规定预留保养时间,建设时限顺延。供电企业实施 的业扩配套工程,应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推进或适度超前完工
(国网芜湖供电公司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4.竣工检验与装表接电。对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线上或线 下申请用电后,无需办理其他任何手续,供电企业投资建设电力 接入工程(低压电能表及以上供配电设施),提供一站式、全程 代办服务,接入工程完工后,同步装表接电。对 10kV 普通用户, 在用户内部受电工程竣工后,由用户向供电企业申请验收,供电 企业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供电企业在 2 个 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国网芜湖供电公司负责,2021 年 6 月
底前完成)
获得电力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办理时间 |
低压小微企业:办理时间不超过 13 个工作日,其中行政审批时间 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
低压小微企业:全过程办理时间不 超过 5 个工作日。 |
10kV 普通用户:办理时间不超 过 28 个工作日,其中行政审批 时间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
10kV 普通用户:办理时间不超过 17 个工作日,其中行政审批时间 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
||
2 |
申请资料 |
低压用户:2 个。 |
低压用户:2 个。 |
高压用户:4 个。 |
高压用户:3 个。 |
||
3 |
办理成本 |
低压小微企业:接入容量提高至 合肥城市地区 160kW、其他地区 100kW。 |
低压小微企业:接入容量提高至 160kW。 |
未涉及。 |
高压用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 定,延伸高压用户电网投资界面。 |
||
4 |
供电可靠 性 |
未涉及。 |
全市城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 过 3 小时,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 不超过 14 小时,或年均同比压缩 10%以上。 |
5 |
行政审批 |
对 200 米以内的电力接入工程实 行备案制。 |
广泛推广承诺备案制。 |
6 |
信息共享 |
市级层面推动信息共享。 |
省级层面推动信息共享。 |
7 |
工作协调 机制 |
未涉及。 |
建立获得电力统筹推进工作机制。 |
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图
装表接电环节
用电申请环节
(0.5 个工作日)
用户通过线下或线 上渠道申请用电 |
0.5 个工作日内完成
资料审核,受理申
请。
供电方案和外线工程设计
(1.5 个工作日)
1.对不涉及电力接入工程 的低压小微企业 ,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
并同步装表接电。
2.对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 低压小微企业,在 1.5 个 工作日内确定供电方案并 完成外线工程设计。
接入工程施工及装表接电
(3 个工作日)
开展接入工程施工, 工程完工后同步装表 接电。 |
10kV 普通用户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图
附件 3
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方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以“信息集成” 和“流程集成” 为基础的线上线下一体 化“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2021 年 11 月底,全面实施“ 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实现“ 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抵押登记全 程网上办;市本级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高频 事项实现“ 跨省通办”。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巩固一般 登记 3 个工作日内办结、生产制造企业抵押登记 0.5 个工作日内 办结、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即时办结改革成果。按照减材料、减 环节、更便捷、更安全的要求,大力推动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提 质增效。积极争取省自然资源厅支持,进入被省着力打造的全国 标杆城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市水平)行列,全市不动产登记便
利度和服务水平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改革提升举措
加快芜湖市自然资源与空间信息时空云平台-不动产登记业 务集成套餐式应用系统建设,升级不动产登记系统和综合服务平
台。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深入推进信息共享集成和应用,加强与
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规范和提升“ 互联网+不动产登 记”服务水平。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做到办事材料只减不 增、流程进一步优化、办理登记更便捷,持续提高不动产登记办 理质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一)推进信息互通共享,推动集成应用。依托电子政务外 网、自然资源业务专网等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数据资源部门协调 配合,全面对接税务、住建、市场监管等 12 个部门,分类分级 推动,做到应享尽享,确保国家共享数据及时能用,市县两级共 享联通, 自然资源部门内部数据实时共享。搭建“ 多测合一” 业务 办理模块,与住建部门工改系统对接。持续推进测绘成果信息共 享,直接提取前期供地、规划和预销售等形成的测绘成果,能直 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的,不得另行要求申请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 查。对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嵌入式改造,将各类共享信息调用结 果和调用时间保存到登记系统中,推行共享信息作为登记电子材 料,实现相关申请材料免提交。 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 “ 皖事 通”APP 等多渠道实现企业群众线上自主查询。(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 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
中院、市税务局、芜湖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
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实现登记更便捷。依托 安徽省政府服务网芜湖分厅和“ 皖事通”APP,将不动产登记申请、 受理环节迁移至互联网端,强化与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协 作,扩大“ 互联网+抵押登记” 以及“全程掌办”覆盖面,构建“ 线上 为主、线下为辅” 服务模式,2021 年底前,市本级一手商品房转 移登记力争“ 线上不见面” 办理量达到 80%,各县市区同步推进。 推行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一次办结,提供网上 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提高“ 互 联网+不动产登记” 应用成效。充分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 支付、电子签名(签章)等技术,加强登记纳税衔接,推行核税、 缴税、缴费、登记全流程线上一次办理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 务。2021 年底,市区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高 频事项实现“ 跨省通办”。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户籍 办理、企业登记、银行贷款等领域推广应用,切实便民利企。(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税务局、芜湖银保监分局及各
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部门协作联动,实现“ 一窗受理”更规范。 以“ 办
好一件事” 为标准,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和交易、办税一体化服
务,将所有涉及不动产转移登记事项全部纳入“ 一窗受理”,统一 收件清单,一次性收取登记、交易、办税所需全部材料,实行一 套材料、一次办结。优化“ 四最” 营商专窗,巩固“ 一套材料申请、 一个环节办结、一个小时发证” 工作成果,力争材料最简,流程 最优,服务最快。积极推进水、电、气、网纳入不动产联动过户。 通过互联网、专线等方式,将抵押登记场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网 点延伸,提供预约咨询、信息查询、登记申请、领证等服务, 申 请人可以在银行签订抵押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 通过网络传输至登记机构,降低企业群众时间成本、减少跑腿次 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芜湖银保监分局牵头, 市住建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大数据中心、市中院及各县市区政
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精简申请材料,推行“ 无纸化” 办结。搭建“ 多测 合一”“ 互联网+”服务系统,与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平台对接,与不动产登记、规划等系统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信息, 按照“共享一份,免收一份” 原则精简办理材料,直接提取前期供 地、规划和预销售等形成的测绘成果,能直接提取利用测绘成果 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开展测绘和权籍调查。规范不动产登记企业 电子营业执照等网上身份认证和业务操作,推广使用电子签名、
电子印章、 电子合同、 电子证书证明,推行申请、受理、审核、
登簿、发证全流程“ 无纸化” 办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 记“ 一次办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 监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大数据中心、市税务局、芜湖银保监
分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转移登记办理流程,实现环节更精简。推动企业 法人交易不动产转移登记纳入集成服务。完善不动产转移登记计 税价格确定评估系统和评估方式,提高存量房尤其是非住房计税 价格评估工作效率,推进实施不动产登记“承诺制” ,方便企业和 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次办成”。推行多种线上便捷支付,积极 推广税费“ 一卡(码)清” 缴纳,方便申请人缴纳。推行和推广一 手房“全程掌办”覆盖率。放宽转移登记清税前置条件,优化转移 登记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申请后,相关环节并行办理。全面 实现不动产证书免费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牵 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市数据资源局、市大数据中心、市中院、芜湖银保监分局及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解决。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协 调多部门力量,形成合力,以维护群众利益、社会稳定和市场公 平公正,引导房地产市场和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从源头监管,
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惩戒失信行为。本着面对历史、注
重现实、信守政府承诺、维护合法权益、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 原则,查清历史遗留问题成因、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稳妥、 积极高效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解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牵头,市住建局、市应
急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不动产登记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深化不动产 登记信息共 享集成应用 |
与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等 12 个部 门对接,通过电子政务外网、 自 然资源业务网等路径实现信息互 通共享。 |
嵌入式改造不动产登记系统,推行 共享信息作为登记电子材料,实现 相关申请材料免提交。 |
2 |
更高层级“ 互 联网+ 不动产 登记” |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 在线支付等技术,依托网上政务 服务平台,建立不动产“ 网上(掌 上)登记中心” 。2020 年 6 月底 前,设区的市全部实施“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 |
推行不动产登记和纳税全流程线 上一次办理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 等服务。2021 年底,市本级城市 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 查询等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
3 |
推广使用不 动产登记电 子证照 |
未涉及。 |
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 户籍办理、企业登记、银行贷款等 领域推广应用,切实便民利企。 |
4 |
“ 一 窗 受 理 ” 更规范 |
优化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全面实现登记、交易、缴税“一窗 受理、并行办理”。 |
优化“ 四最”营商专窗。推进不动产 登记和办税一体化服务,推动建立 “ 信息集成”和“ 流程集成”为基础 的线上线下一体化“ 一窗受理、并 行办理”平台。 |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5 |
推行“无纸 化”办结 |
未涉及。 |
按照“共享一份,减免一份”原则持 续精简办理材料,规范不动产登记 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等网上身份认 证和业务操作,推广使用电子签 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 书证明,推行“无纸化”办结。 |
6 |
进一步精简 转移登记办 理流程环节 |
创新核税审查方式,将提交申请 材料、税务评估或价格认定等合 并办理。 |
推动企业法人交易转移不动产登 记纳入集成服务。 |
7 |
不动产证书 寄送 |
全面实行不动产证书邮寄。 |
全面实行不动产证书免费寄送。 |
8 |
加快解决历 史遗留问题 |
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督促指导依 法依规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
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协调多部门力 量,形成合力,维护群众利益、防 范和化解房地产领风险,建立问 题、原因、责任、措施、成效五个 清单,依法稳妥、积极高效推动历 史遗留问题加快解决。 |
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流程图
即时 |
附件 4
纳税服务提升行动方案
(市税务局)
一、工作目标
将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压缩到 90 小时内、纳税次数减 少至 4 次,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实现 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全部掌上可办。主要限时办结业务办理时 间在规定时限基础上再压缩 20%,积极争取省税务局支持, 进入被省着力打造的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市水
平)行列,全市纳税缴费便利度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减少纳税次数。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印花税、耕地占 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时, 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并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 务局进行申报。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合并申报。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按期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 印花
税、资源税的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税。(市税务局负责)
(二)压缩纳税时间。深化“ 非接触式” 办税缴费服务,
进一步推广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等网上办税缴费系统 PC 端和
APP 端使用。优化发票领用“ 网上申请、邮寄配送”服务,将 发票“ 非接触式”领用比例提升至 85%;推进新办纳税人增值 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 台。 改变税控设备“ 先买后抵”领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 发放税务 UKey。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汇算清缴结 算多缴退抵税、入库减免退抵税、误收多缴退抵税、增值税 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等 5 项主要限时办结业务的平均 办理时间,在规定时限的基础上压缩 20%。落实长三角统一 的“ 最多跑一次” 清单,将税费服务事项一次办结比例提升至 100%。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提速出口退税办理,按照省局部署进 一步压缩 A 级纳税人办理时限,推进出口退税不见面办理, 全面实现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审核、退库,在企业申报资 料完整准确的情况下,5 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工作。依托安 徽省电子税务局,拓宽企业线上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渠道,推 广标准版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方便出口 企业选择多种渠道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市税务局负
责)
(三)减轻税费负担。继续贯彻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和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坚持税收法 定原则,避免重复征税,杜绝变相加税情况。加快土地增值 税免税优惠办理,对除纳税信用级别为 C 级、D 级以外的纳
税人,简并免税事项办理环节,进一步优化办理方式,减少
资料报送。全面推行减税降费“ 线上包保”,通过政策线上直 通、服务线上优化、难事线上解决,确保减速降费政策全面 落实、红利充分释放。深化税费政策宣传辅导,融合运用线 上线下渠道,综合采取各种方式,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 加大辅导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宣传全方位、无死角。深化大 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 缴费人,通过税企直联互通平台等渠道,精准推送税费政策 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落实简化增值 税税收优惠申报程序工作,原则上以申报享受代替备案审 批,在申报过程中选择对应优惠减免代码即可享受。(市税
务局负责)
(四)优化税后流程。继续实行全税种网上自主更正申 报。畅通纳税人网上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电 子退税渠道,将税务部门审核两类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 8 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后及时向国库 部门出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国库部门收到《税收收入退 还书》后,原则上 2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库。(市税务局、人
行芜湖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纳税服务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总体目标 |
将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压缩到 100 小时内、纳税次数减少至 5 次,主要涉税服务事项 96%实 现网上办理,税收营商环境力争 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
1. 将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压缩到 90 小时内、纳税次数减少至 4 次, 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全部 网上办理,实现个人办税缴费事项 全部掌上可办。 2. 主要限时办结业务办理时间在 规定时限基础上再压缩 20%,税收 营商环境力争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
2 |
减少纳税 次数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 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 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 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 按季申报,随增值税、消费税附 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地方教育附加免于零申报。 |
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 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 护税、烟叶税时,使用《财产和行 为税纳税申报表》,并可通过安徽 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
统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期, 简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 表。资源税申报增加按季申报缴 纳方式。 |
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 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 加合并申报。 |
||
未涉及。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期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 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的纳税人, 实行按季申报缴税。 |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3 |
压缩纳税 时间 |
更新“全程网上办”清单,引导纳 税人全程、全税种网上申报缴 税。 |
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进 一步推广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等网 上办税缴费系统PC 端和APP端使 用。 |
未涉及。 |
优化发票领用“ 网上申请、邮寄配 送”服务,将发票“ 非接触式”领用 比例提升至 85%。 |
||
推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 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开具等基 本公共服务。 |
推进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电子化,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 发票服务平台。 |
||
未涉及。 |
改变税控设备“ 先买后抵”领用方 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 UKey。 |
||
未涉及。 |
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汇算 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入库减免退 抵税、误收多缴退抵税、增值税专 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等 5 项 主要限时办结业务的平均办理时 间,在规定时限的基础上再压缩 20%。 |
||
持续更新办税事项“ 最多跑一 次”清单和办事指南,实现 90% 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
1. 推出长三角统一 的 “ 最多跑一 次”清单,将税费服务事项一次办 结比例提升至 100%。 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行税务证 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 明材料。 |
||
全面推行出口退(免)税“ 无纸 化”管理,在实现一、二类出口 企业无纸化管理全覆盖的基础 上,加大对三类出口企业的无纸 化管理推行力度。将正常退税的 办理时限压缩至 7 个工作日以 内。 |
提速出口退税办理,上线安徽省电 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拓宽 企业线上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渠道, 按照部署进一步压缩 A 级纳税人 办理时限。 |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4 |
减轻税费 负担 |
未涉及。 |
继续贯彻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和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减税 降费政策措施。 |
未涉及。 |
加快土地增值税免税优惠办理,对 除纳税信用级别为 C 级、D 级以 外的纳税人,简并免税事项办理环 节,进一步优化办理方式,减少资 料报送。 |
||
未涉及。 |
全面推行减税降费“线上包保”,通 过政策线上直通、服务线上优化、 难事线上解决,确保减速降费政策 全面落实、红利充分释放。 |
||
未涉及。 |
深化税费政策宣传辅导,融合运用 线上线下渠道,综合采取各种方 式,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加大 辅导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宣传全方 位、无死角。 |
||
未涉及。 |
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 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 缴费人,通过税企直联互通平台等 渠道,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 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 策。 |
||
推行税收优惠政策“ 清单式” 管 理,不定期公布税收优惠事项清 单,除依法须税务机关核准和向 税务机关备案的特定情形外,一 律由纳税人、缴费人“ 自行判别、 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
落实简化增值税税收优惠申报程 序工作,原则上以申报享受代替备 案审批,在申报过程中选择对应优 惠减免代码即可享受。 |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5 |
优化税后 流程 |
继续实行包括企业所得税在内 的全税种网上自主更正申报。进 一步完善后续管理,做好后台数 据筛查及比对分析工作,确保纳 税人应享尽享税收优惠。 |
继续实行全税种网上自主更正申 报。 |
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进度, 将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 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和对外 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 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 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退税,以及其他增值税期末留抵 税额退税事项的办理时限统一 压缩至 10 个工作日以内。 |
1. 畅通纳税人网上申请办理增值 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电子退税渠 道,将税务部门审核两类增值税期 末留抵税额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 压缩至 8 个工作日。 2. 审核完成后及时向国库部门出 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国库部门 收到《税收收入退还书》后,原则 上 2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库。 |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统一征期、 简并申报表流程图
(新旧流程对比:全面统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期,
简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受理 |
旧流程: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
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源明细表》
房产税:《房产税纳税申报
表》、《从价计征房产税税
源明细表》(自用房产)、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
细表》 (出租房产)、《房产
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及时反馈结果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流程图 (新旧流程对比:进一步压缩了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审核办理正
常退税的平均时间从 12.5 个工作日压缩到 7 个工作日以内,按照
税务总局部署进一步压缩 A 级纳税人办理时限)
申请 |
旧流程 :审核办理
正常退税的平均时
间为 12.5 个工作日
纳税人 |
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图
(对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实行“ 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实现纳税人仅跑一
次,即可办理两件退税。办理时间在 2020 年将两类增值税留抵退税审核办理时限统一压缩为 10 个工
作日的基础上,将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 8 个工作日以内)
附件 5
跨境贸易提升行动方案
(市商务局 芜湖海关)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优化进出口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规范进出 口环节收费、降低合规成本,推动“智慧口岸”建设、提高信 息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市跨境贸易服务质量水平。到 2021 年底,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低于中西部地区、达 到长三角地区平均水平,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达到全国平均 水平。推进跨境电商建设,提升国际贸易服务能力。创造更 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加开放、更具便利的跨境贸易营商环 境,积极争取省商务厅、合肥海关支持,进入被省着力打造 的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市水平)行列,全市跨
境贸易便利度进入全省前列。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优化进出口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
1.深入推进“提前申报”“ 两步申报” 通关模式、“ 两段准
入” 监管作业等海关改革举措。(芜湖海关负责,持续推进)
2.在芜湖港等具备条件的港口,对直航船舶开展进口 货物“船边直提” 、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作业模式试点。(芜湖 海关、省港航集团芜湖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 年底前
完成)
3. 落实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 管作业无纸化的公告》《关于进一步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 工具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等要求,优化运输工具办理海关 进出境手续,推进水运工具进出境监管作业无纸化、船舶备
案全过程无纸化。(芜湖海关负责,持续推进)
4.优化海关查验措施。 降低报关单人工审核比例,实 行口岸分类验放,进一步缩短进口矿产品、鲜活农产品等验 放时间。优化鲜活产品、短货架期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流程,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即报即查即放。对未抽中安全风险 重点监控、现场查验未发现可疑情况的产品,立即放行;对 抽中查验或监控的产品,探索创新检验检疫方法,加快现场 验放速度。对更多符合条件的进口矿产品等大宗资源性商品 落实“ 先验放后检测”。对单证资料齐全、货物已运到指定地 点,能够开始实施查验操作并当场确定查验结果的,做到在 查验开始后 4 小时内完成查验操作。发挥“智能机验+人工查 验”联动机制优势,对监管场所内符合机验条件的进出口查验 货物,优先使用 H986 设备进行机验查验,提升查验效率。
(芜湖海关负责,持续推进)
(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降低合规成本。
1. 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港口设施保 安费等项目收费标准的最新政策。(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
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结合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 公路运输降本措施,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 绿色通道” 政策, 切实降低公路运输成本。继续执行取消货物港务费、船舶检 验费、船舶登记费等政策,继续执行船闸船舶过闸费优惠政 策。(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 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强化收费目录清单 制度,全面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现有清单。在国际贸易“ 单一 窗口”平台,公示口岸收费信息。(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 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口岸收费监管,依法查处 强制服务并收费、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违规收费行为。重点查 处港口、检验检疫环节不落实优惠减免政策行为。(市市场 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芜湖海
关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提升跨境贸易服务质量,增强企业获得感。
1.优化对企业的“容错机制”,对非主观原因造成的申报 差错和企业主动披露的违法行为,制定统一认定标准,对企 业不予记录报关差错或依法减轻、免于处罚。(芜湖海关负
责,持续推进)
2.深化关税保证保险改革,学习借鉴深圳海关实施的“保
险 + 质押” 关税保证保险风险缓释创新模式,建立多种通关 担保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通关便利度。试点实施 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芜湖海关负
责,持续推进)
3.按省工作部署,完善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场内转运、 吊箱移位、掏箱和货方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在国际贸易“ 单 一窗口”平台建立意见投诉反馈渠道。(市商务局牵头,市交 通运输局、省港航集团芜湖分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021 年 6 月前完成)
4.进一步完善和推广“ 海关 ERP 联网监管”,推进网上 监管,深入推进企业集团加工贸易改革试点工作,开展“ 互联 网+核查”“ 线上+ 线下”核查等创新试点。(芜湖海关负责,持
续推进)
(四)推动“ 智慧口岸”建设,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推进中国(安徽)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建设。完善平 台功能,进一步推动“ 单一窗口” 与银行、税务、保险、港口 等单位对接。依托“ 单一窗口” 等技术途径,推进海关业务办 理智能化、信息化。鼓励引导企业运用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办理企业注册、税费支付等海关业务。(市商务局牵头,市 交通运输局、芜湖海关、芜湖税务局、人行芜湖中心支行、
省港航集团芜湖分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集装箱作业无纸化。进一步总结我市试点经验,
在芜湖港开展小提单无纸化应用试点。(市交通运输局、省
港航集团芜湖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开展 5G 技术等试点应用。在芜湖港推进基于 5G 技 术的智能化堆场。(省港航集团芜湖分公司负责,2021 年底
前完成)
4.加强港口物流信息与海关数据互联互通、交换共享, 实现通关和物流作业同步进行。(省港航集团芜湖分公司、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芜湖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5.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推进芜湖跨境电商综 合试验区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建设。(市商务局牵
头,芜湖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跨境贸易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优化进出口 通关流程 (通关申报) |
推广进口货物“ 两步申 报”通关模式改革。 |
深入推进“ 提前申报”“ 两步申 报”通关模式、“两段准入”监管 作业等海关改革举措。开展“船 边直提”“ 抵港直装” 作业模式 试点。 |
2 |
优化进出口 通关流程 (查验模式) |
未涉及。 |
严格落实货物查验“选、查、处 分离”要求,降低报关单人工审 核比例,进一步缩短进口矿产 品、鲜活农产品等验放时间。 对单证资料齐全、货物已运到 指定地点,能够开始实施查验 操作并当场确定查验结果的, 做到在查验开始后 4 小时内完 成查验操作。发挥“ 智能机验+ 人工查验”联动机制优势,对监 管场所内符合机验条件的进出 口查验货物,优先使用 H986 设备进行机验查验,提升查验 效率。 |
3 |
降低公路 运输成本 |
未涉及。 |
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公路运输 降本措施,落实鲜活农产品运 输“绿色通道”政策。 |
附件 6
办理破产提升行动方案
(市中院)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缩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的破 产案件 6 个月内审结,加快推进新收破产清算案件审理周期 压缩 10%以上、债权回收率整体提升 5%以上、破产框架力 度指数等进入全省前列。积极争取省高院支持,进入被省着
力打造的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市水平)行列。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持续贯彻破产保护司法理念。贯彻市场主体退出 制度改革方案,加快我市“僵尸企业” 出清力度。充分发挥破 产重整的企业挽救功能,关注破产企业营运价值,在重整制 度理念、机制、方式等方面寻求突破,前移企业救治关口, 探索破产预重整制度,创新重整、和解工作机制,提供多样 化的挽救举措,提高重整程序适用率。研究制定重整案件审 理指引,规范化、市场化办理破产重整案件,将企业挽救与 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与区域招商引资有序衔接,推动资
源优化重组,提高重整成功率。
(二)健全破产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共
享和联动协调机制,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破产过程中
维护社会稳定、经费保障、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税收减免 等痛点难点问题。会同税务部门健全完善处理破产涉税问题 相关举措。大力培育破产管理人队伍,进一步细化完善管理 人职责,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和管理人报酬制度,强化 管理人履职考核和动态监督管理。推动成立市级破产管理人 协会,建立管理人履职信息公开机制,搭建管理人信息查询 “ 绿色通道”,依托协会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破产管理人
履职能力。
(三)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质效。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 健全破产审判法官绩效考核机制。实施繁简分流,落实破产 案件快速审理政策文件,进一步压缩审理周期,对于债权债 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简单破产案件和无产可 破的“ 执转破” 案件,适用快速审理程序后,一般应在裁定受 理之日起 6 个月内审结,协同推进新收破产清算案件审理周 期压缩 10%以上。加大因客观原因多年未结破产案件的清结 力度。健全完善“ 执转破”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执行程序简便 快速功能,通过执行办案平台查询、控制债务人企业资产。 探索在执行程序中进行财产处置,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
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协作融合。
(四)加大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积极参与优化安徽省 审判管理与服务平台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对 接,运用网上预约登记功能,实现同步生成破产审判电子信
息数据,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降低立案成本。积极探索更加
符合破产案件特点的财产网络拍卖方式,提高破产财产处置 效率,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鼓励采用召开网上债权人 会议等方式,便利债权人参会,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费用成
本。
办理破产提升对照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工作目标 |
宣破率、债权回收率、破产法律框 架质量指数进一步提升,进入全省 前列。 |
加快推进新收破产清算案件审理周 期压缩 10%以上、债权回收率整体 提升 5%以上、破产框架力度指数等 力争进入全省前列。 |
2 |
工作举措 |
未涉及。 |
探索破产预重整制度,创新重整、和 解工作机制,提供多样化的挽救举 措,提高重整程序适用率。 |
3 |
工作举措 |
发挥府院联动破产工作协调机制。 |
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破产过 程中维护社会稳定、经费保障、信 用修复、企业注销、税收减免等痛 点难点问题。会同税务部门健全完 善处理破产涉税问题相关举措。 |
4 |
工作举措 |
健全破产管理人机制。 |
推动成立市级破产管理人协会。 |
5 |
工作举措 |
未涉及。 |
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控,实施繁简 分流,落实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政策 文件;适用快速审理程序的破产案 件,一般应在裁定受理之日起 6 个 月内审结。 |
6 |
工作举措 |
未涉及。 |
加大因客观原因多年未结破产案件 的清结力度。健全完善“执转破”衔 接机制。 |
7 |
工作举措 |
充分发挥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 线上预约登记功能,在“全国企业 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破产 公告,提高破产案件的受理效率。 |
积极参与优化安徽省审判管理与服 务平台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 息平台对接。鼓励采用召开网上债 权人会议等方式,便利债权人参会, 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费用成本。 |
附件 7
获得信贷提升行动方案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工作目标
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小微 企业融资便利度,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和贷款户数稳步增 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健全 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办贷流程进一步优化, 全面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积极争取省地方金 融监管局支持,进入被省着力打造的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 全国标杆城市水平)行列,全市获得信贷便利度进入全省前
列。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强化制造业信贷融资支持, 满足企业购买原材料、设备等资金需求。扩大中长期贷款投 放,支持企业中长期投资需求。推广“ 政采贷” 业务,推动政 府采购人及时在政府采购网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 帮助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支持银行业金融 机构加大对有市场、有订单、有效益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芜湖中心
支行、芜湖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货币政策支持。用好支小再贷款,2021 年支 小再贷款额度不低于 10 亿元, 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小 再贷款,支持小微贷款和单户授信金额不高于 3000 万元的 民营企业贷款。 落实再贴现政策,2021 年安排不少于 20 亿 元再贴现资金,专项支持商业银行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票据 融资。落实定向降准政策,对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标 准的银行实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将降准 资金用于小微企业、“ 三农” 等领域信贷投放。(人行芜湖中心
支行负责)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小微企业信贷“增量、 扩面、提质、降本” 要求,大力发展小微企业“ 首贷”、信用贷 和无还本续贷。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发挥“ 头雁”作用,股份 制银行要发挥各自特色,合理采取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 款、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 业发展,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对符合条件、流动性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 个体工商户)贷款,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阶段性延 期还本付息政策。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将普惠型小微企业 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提升至不高于各项贷款平均不良率 3 个百 分点以内。(人行芜湖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芜湖
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税融通”和续贷过桥资金作用。完善“税融通”
业务规则,持续将支持对象从纳税信用 A 级和 B 级企业扩大
到 M 级,力争 2021 年“税融通” 业务累计投放 18 亿元以上。 鼓励各县区根据当地企业发展需要,继续安排续贷过桥资 金,简化续贷过桥资金办理流程,降低转贷费率。(市财政 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芜湖中心支行、芜 湖银保监分局、江北集中区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
(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贷工作。以中小企业为服务主 体, 以政府大数据为基础, 以金融科技为手段, 以政策性担 保增信为支撑,通过搭建芜湖市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采取“ 线 上+ 线下” 一体化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深化中小企业信用贷 改革。(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民强担保集团按职责分工 负
责)
(六)发挥融资担保功能。 强化融资担保增信,优化全 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对单户担保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下 的小微企业和“ 三农” 主体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 1%及以下, 扩大新型政银担业务规模,持续推广“4321” 新型政银担合作 业务,力争 2021 年全市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 80 亿元以上, 融资担保业务新增额不低于 2020 年。 落实动产和权利担保 统一登记,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时有效获取企业动产和权 利信息,提升提供融资意愿,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完善知识 产权评估机制,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政策。(市财政 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芜湖中心支行、
芜湖银保监分局、市民强担保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各级政
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扩大线上融资规模。加快完善芜湖市综合金融服 务平台,引导更多企业注册登陆平台,推动更多金融机构接 入平台,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强化平台合作,研发 推广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产品,增加线上信用产品供 给,扩大线上融资规模,力争 2021 年平台融资额 30 亿元以 上。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效率,芜湖市综合金融服务平 台内市级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响应时间低于 1 个工作日,信用贷款平均审批时间低于 7 个工作日,积极提 高平台内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发挥人民银行“ 中征应收账款融 资服务平台”作用,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商业银行与应收账 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手机 银行、网上银行为载体,发展线上办贷业务,实现客户线上 申请、线上审贷、线上放款,推动信贷业务办理自助化、 自 动化、 网络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芜湖中心支行、
芜湖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持续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指 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压缩贷款申请、资产评估、授信审 查、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和发放贷款等环节流程,清理不必 要的材料、手续和环节,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推动信贷业务 流程主动公开,制定信贷办理流程图,注明办理时限和所需 资料,主动向客户群体公开。(人行芜湖中心支行、芜湖银
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机制。完善银行业 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办法,科学评价银行业 金融机构落实国家金融政策、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情况。 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从制造业贷款增速、制造业中长期贷款 占比、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 等方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市本级 政府性资金存放挂钩。进一步完善存贷款稳增长激励机制, 设立市金融发展专项激励资金,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 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奖励。(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获得信贷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支小再贷款 |
用好支小再贷款,引导地方 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小再 贷款,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和 单户授信 3000 万元以下的 民营企业贷款。 |
用好支小再贷款,2021 年支小 再贷款不低于 10 亿元,引导地 方法人金融机构使用支小再贷 款,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和单户 授信 3000 万元以下的民营企 业贷款。 |
2 |
再贴现政策 |
落实再贴现政策,支持商业 银行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 票据融资。 |
落实再贴现政策,2021 年安排 不少于 20 亿元再贴现资金, 专项支持商业银行开展民营和 小微企业票据融资。 |
3 |
发挥融资担保 作用 |
将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 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逐步 降至 1% ,将符合条件的科 技融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 “4321” 新型政银担风险分 担机制。 |
扩大新型政银担业务规模,持 续推广“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 业务,力争 2021 年全市新型政 银担业务新增 80 亿元以上,融 资担保业务新增额不低于 2020 年。 |
4 |
完善银行业金 融机构评价激 励机制 |
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 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 励机制。 |
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 实体经济发展评价办法,科学 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国家 金融政策、支持地方实体经济 发展情况。完善考核指标体系, 从制造业贷款增速、制造业中 长期贷款占比、普惠型小微企 业贷款增量、普惠型小微企业 贷款增速等方面对银行业金融 机构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 与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挂 钩。进一步完善存贷款稳增长 激励机制,设立市金融发展专 项激励资金,用于银行业金融 机构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 价奖励。 |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5 |
支持中小微企 业发展 |
未涉及 |
落实小微企业信贷“ 增量、扩 面、提质、降本”要求,大力发 展小微企业“首贷” 、信用贷和 无还本续贷。国有大型商业银 行要发挥“头雁”作用,股份制 银行要发挥各自特色,合理采 取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 款、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 低利率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 业发展,对有发展前景的企业, 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 对符合条件、流动性暂遇困难 的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 个体工商户)贷款,按市场化、 法治化原则,实施阶段性延期 还本付息政策。落实差异化监 管政策,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 款不良率容忍度提升至不高于 各项贷款平均不良率 3 个百分 点以内。 |
附件 8
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行动方案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一、工作目标
通过配合省证监局推动上市公司强化信息披露、完善公 司治理、落实董事责任、畅通股东沟通以及投诉举报等渠道, 大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依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 益,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让中小企业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 受到公平正义。积极争取省证监局支持,进入被省着力打造 的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市水平)行列,信息披
露透明度、诉讼便利度等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二、改革提升举措
1. 强化投资者教育,广泛宣传理性投资理念。坚持突出 针对性,围绕投资者需求持续扎实开展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借助“315” 消费者保护日、“515” 投资者保护日做好各类投教 宣传和风险提示工作。坚持开展“ 理性投资,依法维权” 系列 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作用,向社会公众
免费普及证券基础知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2.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诉讼权利。 尊重中小投资者独 立法律地位和人格,进一步确保其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与其
他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
等。(市中院负责)
3.平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公司决议效力、 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中 小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件。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 犯罪行为,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犯罪,打击涉及利用 公权力严重侵害私有产权、勾结黑恶势力非法控制特定经济 领域等严重犯罪,对非法占有、处置、毁坏财产的,依法及 时追缴发还、责令退赔。(市中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按
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开展“ 江淮风暴” 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案件执 行,落实“ 六稳”“ 六保” 要求。重点执结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 业债务案件,不能及时执结的,制定清偿计划。对被执行主 体也是中小企业的,最大程度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灵活 采取查封措施,避免因查封影响财产效用的发挥,尽量降低 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于涉疫情防控企业为申 请执行人的,加大执行力度,特别是加大财产调查的深度和
广度,尽快执结案件。(市中院负责)
5.持续推进纠纷解决便利化。 完善小额速裁、简案速 裁机制,打通简易案件审理的“ 快车道”。充分运用智慧法院 建设成果,全面实现电脑随机分案及网上办公办案。推行类 案、关联案件检索机制,促进适用法律标准统一,提高案件 裁判质量。打造“ 一站式”诉讼服务新样板,不断提升全市法
院网上送达、鉴定、保全、便民热线等平台系统运用质效,
全面推广跨域立案,着力降低商业纠纷解决耗时和成本。完 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会、仲裁 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综合运用调解、协调方式妥善处理各类
纠纷。(市中院负责)
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强化投资者教育, 广泛宣传理性投 资理念。 |
未涉及 |
强化投资者教育,广泛宣传理性投资理 念。坚持突出针对性,围绕投资者需求持 续扎实开展好投资者教育工作。借助“315” 消费者保护日、“515”投资者保护日做好各 类投教宣传和风险提示工作。坚持开展“理 性投资,依法维权”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 挥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作用,向社会公众 免费普及证券基础知识。 |
2 |
依法保护中小投 资者诉讼权利 |
未涉及 |
尊重中小投资者独立法律地位和人格,进 一步确保其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与其他 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 等、法律责任平等。 |
3 |
大力开展“ 江淮风 暴”执行长效机制 建设 |
未涉及 |
强化案件执行,落实“ 六稳”“六保”要求。 重点执结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债务案 件,不能及时执结的,制定清偿计划。对 被执行主体也是中小企业的,最大程度促 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灵活采取查封措 施,避免因查封影响财产效用的发挥,尽 量降低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对于涉疫情防控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加 大执行力度,特别是加大财产调查的深度 和广度,尽快执结案件。 |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4 |
持续推进纠纷解 决便利化 |
未涉及 |
完善小额速裁、简案速裁机制,打通简易 案件审理的“快车道” 。充分运用智慧法院 建设成果,全面实现电脑随机分案及网上 办公办案。推行类案、关联案件检索机制, 促进适用法律标准统一,提高案件裁判质 量。打造“ 一站式”诉讼服务新样板,不断 提升全市法院网上送达、鉴定、保全、便 民热线等平台系统运用质效,全面推广跨 域立案,着力降低商业纠纷解决耗时和成 本。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托人民 调解委员会、商会、仲裁机构等第三方机 构,综合运用调解、协调方式妥善处理各 类纠纷。 |
附件 9
执行合同提升行动方案
(市中院)
一、工作目标
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推进“ 繁简分流”,压缩商 业纠纷解决时间和成本,持续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积极争取 省高院支持,进入被省着力打造的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全 国标杆城市水平)行列,全市商业纠纷的审理周期、解决成
本和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依法保护民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发挥司法服务保 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国(安徽)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 重大战略实施作用,确保民营企业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与其 他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 等。依法规范涉案财产处置,严格区分民营企业家违法所得 和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民营企业法人财 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维护涉案企业和人
员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提高商事案件审判部门、 人员专业性,严格规范审判活动,提高审判效率,在法定审
限内严控审限延长、扣除等特殊情形。持续推进“ 繁简分流”
机制建设,完善小额速裁、简案速裁机制,打通简易案件审 理“ 快车道”。充分利用“ 分调裁审”“诉调对接” 等渠道,统筹 安排审判资源,做好诉源治理、均衡结案。完善多元化纠纷 解决机制,依托金融巡回法庭、商会、仲裁机构等,综合运 用调解、协调方式妥善处理金融、商业等各类纠纷,实现诉 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提高替代性纠纷解决
指数。
(三)健全完善推进执行长效机制。深入推进“ 江淮风 暴”“发挥执行职能、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 六保’任务” 等专项 执行行动,综合运用财产申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联 合信用惩戒等措施高质量开展执行工作,依法慎用查封、扣 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的不利影响。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网络司法拍卖 工作。依托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送达信息共享制度,打
破信息壁垒、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
(四)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优化诉讼服务。完善司法审 判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审判流程、庭审活动依法公开,提高 裁判文书上网率,增强司法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充分运用智 慧法院建设成果,打造“ 一站式”诉讼服务新样板,不断提升 全市法院网上送达、鉴定、保全、12368 等平台系统运用质 效,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在线庭审、电子送达,全面 提升网上立案率、网上送达平台使用率。优化在线诉讼服务
平台功能,全面实现电脑随机分案及网上办公办案,减轻法
院事务性压力,提升审判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行类案、关联 案件检索机制,促进适用法律标准统一,提高案件裁判质量。
(五)大力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贯彻。
全面开展民法典培训工作,注重对民法典实施过程中审判实 践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着力提高审判人员运用民法典 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积极参与推进企业信 用体系建设,通过案件审理、 以案释法,引导企业自觉遵守
诚实信用原则和契约精神,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
执行合同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工作目标 |
全市法院执行效率 指数及司法程序质 量指数居全国第一 方阵。 |
持续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着力对标全 国标杆城市水平,全市商业纠纷的审 理周期、解决成本和司法程序质量指 数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
2 |
主要措施 |
加强审限管控长效 机制建设。 |
提高商事案件审判部门、人员专业 性,严格规范审判活动,提高审判效 率,在法定审限内严控审限延长、审 限扣除等特殊情形。 |
3 |
主要措施 |
改革送达机制。 |
建立健全送达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 息壁垒、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 |
4 |
主要措施 |
推 行 “ 互 联 网 + 立 案”、“互联网+庭审” 模式,建设“ 解纷芜 优”在线调解平台。 |
完善司法审判信息公开制度。打造 “一站式”诉讼服务新样板,不断提升 全市法院网上送达、鉴定、保全、 12368 等平台系统运用质效,实现网 上立案、网上缴费、在线庭审、电子 送达,全面提升网上立案率、网上送 达平台使用率。 |
5 |
主要措施 |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
全面开展民法典培训工作,着力提高 审判人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 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
附件 10
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行动方案
(市人社局)
一、工作目标
持续开展“ 四进一促” 稳就业活动,推动政策落实落细。 实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升计划,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规 模,力争年度行业总营业收入达到 60 亿元,积极建设省级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 1-2 家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推进技工强市建设,组织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规模 和合格率居全省前列。持续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进一步完 善民营企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做好民营企业职称申报评审 工作。持续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实施 服务新办企业用工指导行动。培树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 织,发挥调解工作作用。依法开展劳动力市场监管,维护企 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的营商和就业环境。积极 争取省人社厅支持,进入被省着力打造的全国标杆城市(或 达到全国标杆城市水平)行列,全市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进
入全省前列。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实施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继续做好疫情防控
常态化下高校毕业生引进,制定出台 2021 年“ 百千万”人才引
进进校园活动安排,走进高校不少于 100 家次,助力企业引 才,助力毕业生就业;突出抓好在芜高校政策宣传、城市推 介、企业宣讲等综合活动,力争市内高校毕业生留芜率逐年 提高; 组织不少于 1170 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其他 16—24 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开发不少于 2800 个公益 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托底安置;开展市场招聘和网 上招聘,大力开展“2+N” 和各类专场招聘会 100 次以上,组 织开展“ 春风行动” 专场招聘会,千方百计吸引外出务工人员 就近就地就业,帮助企业介绍用工 2.3 万人以上;开展结对 帮扶定向专场招聘会,深入偏远地区开展劳务对接,抓好应 用型人才精准对接工作,常态开展“ 中职技工院校学生实习资 源” 与重点企业需求资源精准对接;推动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
台本地化应用,扩大服务受益群体。(市人社局负责)
(二)推进长三角人力资源一体化。加快人力资源服务 业发展,贯彻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地 方标准,壮大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重点培育一批有核 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 A 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其中骨干企业 1-2 家。加大对安徽芜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的支持力度,推动各县市区建设主体功能突出、辐射范围广、 带动作用强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加强长三角人力 资源市场融合接轨,加强区域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合作交 流,支持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区域内互设分支机构。(市
人社局负责)
(三)加快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贯彻我省《人力 资源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推进人力资源服 务标准区域协同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资格互认。加 大行业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将行业高端人才列入全市急需紧
缺人才目录。(市人社局负责)
(四)组织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和新技工 系统培养。鼓励企业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 的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对开展新技工系统培养的技工院校给 予相应支持,稳步扩大全市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有效提升中 高级技能人才系统培养质量。着力打造芜湖市公共职业训练 基地技能人才培训特色,发挥其 G60 科创走廊高技能人才培 养基地、安徽省省级示范性公共训练基地、省级退役军人技 能培训基地、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优势,重点开展 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现代服务业、基础工业、安全生 产作业等实训考核,为我市培养高技能人才、推动高质量就
业服务。(市人社局负责)
(五)建立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机制。对从外省及中直 单位来芜工作及军队转业到地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 技术人员,其通过社会化评审方式取得的职称,按照职称管
理权限予以确认。(市人社局负责)
(六)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 渠道,突出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导向,改进和创
新人才评价方式,建立专业技术人才重在“ 社会和业内认
可” 的人才评价机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理论研究属性 不明显的职称系列,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以下职 称重点考量技术能力、实际贡献;对事业单位长期在基层一 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市人
社局负责)
(七)持续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梳理 地方政策,启用省集中系统,接入省统一公共服务平台。推
进全民参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市人社局负责)
(八)实施服务新办企业用工指导行动。主动为新注册 企业提供用工指导,掌握新注册企业信息和用工情况,积极 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建立新注册企业信息共享 机制。建立新企用工服务团队,凝聚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 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劳动保障监察员、工会干部以及 劳动领域律师、法官、专家等各方面力量,建立专家服务团 队,通过线上推送用工指导信息、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印制 发放用工指南和用工风险提示、举办新办企业劳动用工政策 培训、本地“ 规范企业用工帮帮团” 开展实地指导等多种方式, 为新办企业提供常态化用工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市人社
局负责)
(九)培树金牌调解组织,发挥调解工作作用。与市总 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联合会协同配合, 共同抓好金牌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市培树 5 家金牌调解组织。
推进“ 互联网+调解” 服务,金牌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达 70%
以上。持续推进“ 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 活动,通过送政 策、送法律、送案例进企业,主动服务企业、助力企业发展, 全市服务企业不少于 1000 家。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参与协调 劳动关系工作的相关政策,推动建立健全全市协调劳动关系 社会组织工作规范;选树先进典型,引导社会组织积极主动 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中小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 公共服务,推进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提升。(市人社局牵头负 责,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联合会
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依法开展劳动力市场监管。加速推进“ 互联网+智 慧监察” 工作,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建 设,实现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时监管和欠薪预警,确保不发 生重大欠薪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项 目无拖欠。通过开展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等工 作,推动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应用,深入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 函制度,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负担。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付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 名单”公示制度,将拖欠农民工工资“ 黑名单” 情况记入用人单
位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强化联合惩戒作用。(市人社局负责)
(十一)推进援企稳岗政策落地。依托省统一公共服务 平台,大力推动惠企政策网上办、 自助办理,对符合条件的
中小微企业免除失业保险费申报确认程序,公示通过后直接
返还企业。(市人社局负责)
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人力资源服务业 规模 |
年度行业营业收入达到 30 亿元。 |
年度行业营业收入达到 60 亿 元。 |
2 |
新技工系统培养 |
未涉及。 |
对开展新技工系统培养的技工 院校给予相应支持,稳步扩大 全省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有效 提升中高级技能人才系统培养 质量。 |
3 |
实施服务新办企 业用工指导行动 |
未涉及。 |
通过线上推送用工指导信息、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印制发放 用工指南和用工风险提示、举 办新办企业劳动用工政策培 训、本地“规范企业用工帮帮 团”开展实地指导等多种方式, 为新办企业提供常态化用工政 策咨询和指导服务。 |
4 |
培树金牌调解组 织 |
未涉及。 |
在全市培树5 家金牌调解组织。 |
5 |
发挥调解工作作 用 |
未涉及。 |
金牌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达 65%以上。 |
6 |
推进援企稳岗政 策落地 |
未涉及。 |
持续落实援企稳岗等惠企政 策,大力推动惠企政策网上办、 自助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免除 失业保险费申报确认程序,公 示通过后直接返还企业。 |
附件 11
政府采购提升行动方案
(市财政局)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 平竞争,实施“ 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加快实现政府采购电子 化全覆盖,加大信息化应用,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提升 质效,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支持,进入被省着力打造的全国标杆城 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市水平)行列,力争将我市网上商城采购
规模居全省前列,政府采购透明度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二、主要举措
(一)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
1.集中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贯彻落实国务院、 省政府及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再次集中清 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禁止要 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禁 止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 项。根据巡查审计反馈意见,结合有关制度执行情况,重点纠正
各种排斥、限制供应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的行为,依法保障
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按省财政厅统一部 署,推动建立快速裁决通道,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
务,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投诉、举报。
2.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 法》(财政部令第 101 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 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 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 50 号)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畅通发布渠道, 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采购项目信息,共享信息内容,不断 推进采购公告、项目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投 诉及监督检查处理决定、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信息的透明度。推进开标活动对外公开,在保 证正常开标秩序的前提下,允许除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
员观摩开标活动。(持续推进)
3.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的统一要求, 做好采购意向公开相关工作。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新增“采购 意向”栏目,支持采购人按照采购意向接口标准填写项目完整信 息内容,发布采购意向公告,提前做好 2022 年我市采购意向公 告同步推送至省政府采购网互联互通工作。财政部门加强对采购 意向公开筹备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动
将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与部门预算相挂钩。
4.科学设定评审因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根据政府
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采购项目需求特点和绩效目
标等,科学合理设置评审因素,细化量化评审因素,客观评审因 素应设置固定的分值,主观评审因素应细化分值并缩小自由裁量
区间。(持续推进)
(二)实施“ 互联网+政府采购” 行动。
1.推进“ 互联网+政府采购” 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要求, 加快推进、规范“ 互联网+政府采购” 工作,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活 动的电子化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政府采购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 积极推进网上办理审批、审核和备案等业务,切实为采购当事人
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2021 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提升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按照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 统建设的有关要求,主动对接有关部门,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功能的优化,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逐步实现电
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信息系统的对接。
3.强化网上商城应用。主动对接有关部门,推动“徽采商城” 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徽采商城采购平台的统计功能,严格执行
配置标准,优化采购形式,提升采购质效。
(三)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1.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精简供 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收取没有法律 法规依据的保证金。确需收取投标、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代
理机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切实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 本。建立健全线上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功能,逐步拓展优质金融机 构电子保函接入数量,宣传推广线上电子保函应用,致力为广大 供应商减负。将信用机制引入政府采购领域,对履约好、信用佳 的中小微企业,减免履约保证金,持续执行招标文件免费政策。 根据省财政厅工作部署,探索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定点采购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持续推
进)
2. 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要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 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对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单位及其他企业或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予以
支持。(持续推进)
3.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 融资担保工作,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继续完 善“ 政采贷” 线上工作机制,不断提高“ 政采贷” 规模,缓解中小微
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推进)
政府采购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促进政府采购 市场公平竞争 |
集中清理妨碍公平 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
禁止把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 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禁 止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 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 |
按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推动建立快速 裁决通道,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 的维权服务,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供 应商提出的质疑、投诉、举报。 |
|||
未涉及。 |
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筹备工作 |
||
加强政府采购透明 度建设。 |
全面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推进开标 活动对外公开,在保证正常开标秩序 的前提下,允许除投标人及其代表之 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
||
2 |
实施 “ 互联 网+ 政府采购”行动 |
未涉及。 |
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 |
3 |
助力实体经济 发展 |
未涉及。 |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促进中小 微企业发展政策、推动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 |
建立健全线上政府采购电子保函功 能。将信用机制引入政府采购领域, 对履约好、信用佳的中小微企业,减 免履约保证金,持续执行招标文件免 费政策。根据省厅部署,探索公开招 标数额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投 标保证金,定点采购项目不收取履约 保证金。 |
政府采购流程图
附件 12
企业注销提升行动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开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进一步优 化提升企业注销“ 一网” 服务,加快构建高效便捷、公开透 明、交易安全的市场退出环境,有效破解市场退出中的“难 点”“痛点”“堵点” 问题。积极争取省市场监管局支持,进入 被省着力打造的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市水平)
行列,企业注销便利度进入全国前列。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推进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全覆盖。在 全市进一步深化改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将领取营 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 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 分支机构和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全部纳入简易注销试点范围,公告时间由 45 天压缩至 20 天; 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 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优化完善简易注销登记文书、细化 容错机制;允许承诺已完成清税或不涉及税务事项的个体工
商户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市市场监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协同办理。进一步统一 企业注销数据标准和共享数据项,深化市场监管、公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税务、海关、银行等单 位注销登记信息联通共享。完善企业注销“ 一网通” 平台, 整合企业注销、税务注销、社保注销、住房公积金注销、 公章缴销、行政许可事项注销、银行开户注销等事项,进 一步推进协同办理,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 注销成本,实现“ 一网受理、集成办理、信息共享、集中公 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人民银 行芜湖中心支行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
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提升税务注销办理质效。加强税务注销 政策、流程宣传辅导和办理过程引导;深化分类分级管理, 对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纳税人,进一步优化信息自动接收、 自动比对和自动反馈流程,免予提供清税证明直接办结; 对其他申请注销的纳税人,综合开业时间、注册规模、行 业特点、税收遵从度等因素评定风险等级,对无风险或者 低风险的实行即办注销。持续支持和服务“僵尸企业” 清税 注销处置工作。(市税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
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试点行政许可注销登记同步办理。先行在市场
监管领域,试点开展企业注销登记与行政许可注销登记同
步办理, 申请人申请企业注销登记,同时缴销相关许可证 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主动为其注销许可证,无需再次申 请办理许可证注销登记。及时总结试点成果,加快实现其 他领域行政许可注销登记同步办理。争取进入全省改革试
点城市范围。(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开展“ 除名制” 改革试点。根据国家部署,对因 违法失信等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且 长期未注销的市场主体,开展“ 除名制” 改革试点,明确适 用情形、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 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争取进入全省改革试点城
市范围。(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规范企业依法办理注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 任,强化企业注销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失信企业实施联 合惩戒,防止恶意逃废债。对企业在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 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注销登记,在 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以“承诺制” 容缺方式办理税务注销、但未按承诺时限办结相关涉税事 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将该失信行为记入其法定代表人、财 务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
企业注销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企业注销“一网”服 务平台 |
打通平台与银行间信息共享 通道,实现企业注销时可同步 进行银行账户注销预约服务。 |
完善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 整合企业注销、税务注销、社 保注销、住房公积金注销、公 章缴销、行政许可事项注销、 银行开户注销等事项,进一步 推进协同办理,精简申请材 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 成本,实现“ 一网受理、集成 办理、信息共享、集中公示”。 |
2 |
注销登记效率 |
普通注销、简易注销登记时间 压缩至 0.5 个工作日内。 |
普通注销、简易注销登记实现 4 个工作小时办结。 |
3 |
办理清税 |
新增简化经人民法院宣告破 产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非正 常状态纳税人申请税务注销 办理流程,以及进一步减少证 件、材料报送等内容。对即办 类注销业务实施“ 网上办、即 时办、容缺办”。 |
加强税务注销政策、流程宣传 辅导和办理过程引导;深化分 类分级管理,对符合简易注销 条件的纳税人,进一步优化信 息自动接收、自动比对和自动 反馈流程,免予提供清税证明 直接办结;对其他申请注销的 纳税人,综合开业时间、注册 规模、行业特点、税收遵从度 等因素评定风险等级,对无风 险或者低风险的实行即办注 销。持续支持和服务“僵尸企 业”清税注销处置工作。 |
4 |
试点企业注销登记 与行政许可注销登 记同步办理 |
无 |
在市场监管领域试点开展企 业注销登记与行政许可注销 登记同步办理。及时总结试点 成果,推广复制到其他领域。 争取进入全省改革试点城市 范围。 |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5 |
开展“ 除名制” 改革 试点 |
无 |
按照国家部署,对因违法失信 等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关闭或被撤销,且长期未注销 的市场主体,开展“ 除名制” 改 革试点。争取进入全省改革试 点城市范围。 |
企业注销流程图
附件 13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动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决定,持续深化“全省一单” 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纵深推进“ 证照分离” 、投资审批 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等高对接长三角,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质效。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全面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决定。按照“ 四个一律、 两个全程” 的要求,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 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制定完善事中事 后监管措施。(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
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深化“ 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芜湖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建立健全 权责清单及关联清单“ 即时动态和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 动 态管理机制,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构建清单管理信息系 统。2021 年 9 月底前,公布实施清单年度版本。全面完成
市级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类权责事项
统一规范。开展优化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职责边 界试点,进一步提升县乡权责清单运行效能,推动基层减 负。突出赋权与服务并重,建立中国(安徽) 自由贸易试 验区特别清单。(市委编办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
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负责)
(三)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贯彻落实《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配合国家、省做好市场准 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效能评估及 2021 年版修订工作。(市 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密切跟踪国家投资审 批制度改革进展,及时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先 行探索把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所需申报材料整合为一套综合 性申报材料。(市发改委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
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推进“证照分离” 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 2021 年底前,实现“ 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扩大“ 告知承 诺审批” 适用范围,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 革,其中,取消审批、 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 到 100 项以上,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达到 150 项。 (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商务局牵 头,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
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切实提升行政审批质效。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 时间、环节、材料,持续深化企业群众办事“ 最多跑一次” 改革,实现单一事项 100%“ 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进跨部门、 跨层级、跨地区联合办理,推进“ 一件事”全流程优化整合 和信息共享,实行一次申请、联合办理、统一回复。持续 巩固推进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 明度,完善“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信用监管、“ 互联网+ 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减少人为干预,压缩 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 无事不扰” 又“ 无处不在”。增强 监管的威慑力,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防止“ 劣 币驱逐良币”。(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 数据资源局、人行芜湖中心支行,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
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负责)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持续深化“全省 一单”权责清单 制度体系建设 |
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 整机制。 |
持续抓好权责清单动态调 整机制贯彻落实,公布实施 清单年度版本。 |
2 |
推进投资审批 制度改革 |
未涉及。 |
及时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 建手续。先行探索把项目报 建审批事项所需申报材料 整合为一套综合性申报材 料,2021 年 6 月底前,实现 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相 关部门统一受理 、 同步评 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 |
3 |
全面推进“证照 分离” 改革 |
未涉及。 |
2021 年底前,实现“ 证照分 离” 改革全覆盖,扩大“ 告知 承诺审批”适用范围,对所 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 分类改革,其中,取消审批、 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 的事项达到 100 项以上,中 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 达到 150 项。 |
附件 14
获得用水用气提升行动方案
(市住建局)
一、工作目标
巩固提升供水供气改革成果,获得用水,无外线工程的, 不超过 2 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需要做强度试验)的,不 超过 12 个工作日。获得用气,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 3 个 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 12 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 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用户内部工程施工及气密性 试验等时长);水气外线工程并联审批采取承诺备案制审批 时限不超过 3 个工作日。建立健全对标一流、等高对接长三 角和全省统一的用水用气指标提升工作推进机制,鼓励开展 用水用气小型工程“ 三零” 服务,优化掌上服务。积极争取省 住建厅支持,进入被省着力打造的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全 国标杆城市水平)行列,全市获得用水用气改革成效和便利
度持续提升,进入全省前列。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压缩流程时限。继续巩固将用水(气)办理环节 统一整合为用水(气)报审、现场踏勘、接入挂表 3 个环节 的改革举措。(市住建局牵头,各供水供气企业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用水(气)报审环节。用户向供水供气企业提交申请后, 供水、供气企业在 0.5 个工作日在内完成申请受理。用水用 气申请可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环节进行对接,在工程建设 阶段同步完成相关接入设施建设,完工后直接办理接入事
宜。
现场踏勘环节。供水供气企业通过现场踏勘,确定供水 供气接入点后,优化供水供气方案。无外线工程的,供水、 供气企业应于 0.5 个工作日完成方案确认和合同签订;有外 线工程的,供水、供气企业应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 计和预算编制,在用户确认供水供气方案及预算后,供水供
气企业当日完成与用户签订供水供气合同。
接入挂表环节。无外线工程的,具备施工条件后,供水 供气企业应分别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挂表。有外线工程 的,供水供气企业在取得占、掘路等审批许可后 10 个工作 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并在用户已经符合安全用水(气)条件
的情况下进行挂表通水通气。
(二)精简申请资料。具备供水接入条件的用户,其申 请资料精简为申请表 1 项。具备供气接入条件的用户,其申 请资料精简为申请表 1 项(安徽政务服务网提交的用气申请 为 0 项,仅为电子证照)。(各供水供气企业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
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 〔2020〕129 号)等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 涉及设计、施工建设的,应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及定额标准。 对国家规定确需保留的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清 单之外无收费。积极推进“ 一站式” 办理和“ 互联网+” 服务模 式,推动申请报装、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 一窗 办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推动 开展用水用气小型工程“ 三零” 服务。(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市数据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 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负责,2021 年底前完
成)
(四)推行并联审批及承诺备案。推动水气外线工程 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 占掘路 许可等环节由串联办理改为并联办理,外线工程审批时限 压减至 5 个工作日(项目使用林地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 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涉及采伐林地 上的林木的应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积极推进落实《芜湖 市创优“ 四最” 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关于 用水用气报装外线工程审批试行承诺备案制的通知》(芜四 最办〔2020〕22 号)要求,供水、供气企业提交项目材料 并作出书面承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中对应的 审批平台(即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中的工商企业用水
报装联合审批平台、工商业客户用气接入联合审批平台)
发起申请,市、 区相关审批部门对其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 审查备案。符合条件的,审批部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并下发联合备案通知书。工程技术简单、施工方案简便的, 承诺单位(供水和供气企业)承诺施工过程不影响道路交 通安全,经备案可直接组织施工;穿(跨)越、 占用、挖 掘城区道路(高速公路、普通国道除外)施工,临时占用 城市绿地(不包括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施工,经备案同 意的可直接组织施工。施工完成后, 由道路和绿化养护单 位根据设计施工图纸负责及时恢复(按现行定额和信息价 决算),根据道路权属由市或区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同 级财政给予补贴。(市住建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资源局、市 城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
分工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五)积极推进“203” 办理制度。通过优化操作流程, 进一步压缩装接水、气时长,将总时长控制在 3 个工作日 内,形成 203 制度。 即申请受理、装表接通 2 个环节。用 户申请“0” 材料,装表接通总时长 3 个工作日内。(市住建
局牵头,各供水供气企业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六)建立公用企业提前介入机制。在企业开办系统 内增加供水、供气报装预约服务选项。对接芜湖市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综合管理平台,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通
过参与配套核查和平台推送等方式,提前介入,第一时间
获取新办企业需求,主动对接,做好供水供气管线预埋工 作,减少用水用气报装施工时不必要的前期审批;提前完 成勘察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审核、合同洽谈等前期报装 服务。在用水用气企业提出报装申请时, 即可安装通水、 通气,减少报装环节至 2 个,即申请受理、装表接通。(市 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城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
(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七)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对标一流、等高对接 长三角和全省统一的用水用气指标提升工作推进机制,市 级建立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资源局、市 城管局等部门组成的获得用水用气工作专班,按季调度工 作进展、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县(市) 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建立相应工作专班,细化完善工 作措施,协调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市住建局牵头,市公安 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 数据资源局、市城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
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 年 4 月底前完成)
(八)创新服务机制。加快制定完善供水供气行业质 量规范和评价体系,提升整体服务质量。供水供气等市政 公用服务全面入驻各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创新“ 一 窗办
理”“容缺受理”“服务专员”“ 我的工单” 等服务机制,为用户
提供“ 一站式” 服务。推动水气服务上线“ 皖事通” 平台。优 化掌上服务,拓展企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 等线上平台服务功能,为用户提供报装、查询、交费等线 上服务。开展“ 互联网+” 线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实现用 户“零跑腿”。(市住建局、市数据资源局及各县市区政府、 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负责,2021 年底前完
成)
(九)推动信息公开。实行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通 过线下线上多渠道公开用水用气申请资料、工作流程、服 务时限等信息,提供查询咨询服务。对国家规定确需保留 的收费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 向社会公示并及时更新。依 托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市工程建设审批平台,推动供水 供气企业报装信息管理系统的横向联通、数据共享。(市住 建局、市数据资源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
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
获得用水用气指标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工作目标 |
获得用水 13 个工作日。鼓 励开展用水用气小型工程 “三零”服务。 |
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 2 个工作 日;有外线工程(需要做强度试 验)的,不超过 12 个工作日。鼓 励开展用水用气小型工程“ 三零” 服务,优化掌上服务。 |
2 |
推行并联审批 |
推动水气外线工程涉及的 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 涉路施工许可、占掘路许可 等环节由串联办理改为并 联办理,外线工程审批时限 压减至 10 个工作日(项目 使用林地的,应按照相关规 定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建 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涉及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的应办 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探索 实行告知承诺制。 |
推动水气外线工程涉及的工程规 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 可、 占掘路许可等环节由串联办 理改为并联办理,外线工程审批 时限压减至 5 个工作日。积极推 进落实《芜湖市创优“ 四最” 营商 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 门关于用水用气报装外线工程审 批试行承诺备案制的通知 》(芜 四最办〔2020〕22 号)要求,符 合条件,审批部门 3 个工作日内 予以备案并下发联合备案通知 书。工程技术简单、施工方案简 便,经备案同意可直接组织施工。 |
3 |
创新服务机制 |
加快制定完善供水供气行 业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提 升整体服务质量。创新“ 一 窗办理”“容缺受理”“服务专 员”“我的工单” 等服务机制, 为用户提供“ 一站式” 服务。 推动水气服务上线“ 皖事通 办”平台。 |
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面入 驻各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创新“ 一 窗 办 理 ”“ 容 缺 受 理 ”“ 服 务 专 员”“我的工单”等服务机制,为用 户提供“ 一站式” 服务。推动水气 服务上线“ 皖事通”平台。优化掌 上服务,拓展企业门户网站、微 信公众号、手机 APP 等线上平台 服务功能,为用户提供报装、查 询、交费等线上服务。开展“互联 网+” 线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 实现用户“零跑腿”。 |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4 |
建立健全对标 一流、等高对 接长三角和全 省统一的用水 用气指标提升 工作推进机制 |
建立健全对标一流、等高对 接长三角和全省统一 的用 水用气指标提升工作推进 机制,省级建立由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 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 厅、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 局等部门组成的获得用水 用气工作专班,按季调度工 作进展 、协调解决实际问 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 市政府应建立相应工作专 班,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协 调推动目标任务落实。 |
建立公用企业提前介入机制。在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提前介 入,主动对接,做好供水供气管 线预埋工作,减少用水用气报装 施工时不必要的前期审批;提前 完成勘察设计、项目方案设计、 审核、合同洽谈等前期报装服务。 在用水用气企业提出报装申请 时,即可安装通水、通气,减少 报装环节至 2 个,即申请受理、 装表接通。 积极推进“203” 办理制度。通过优 化操作流程,进一步压缩装接水、 气时长,将总时长控制在 3 个工 作日内,形成 203 制度。即申请 受理、装表接通 2 个环节。用户 申请“0”材料,装表接通总时长 3 个工作日内。 |
获得用水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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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报审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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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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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挂表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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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环节 |
联审批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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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线工程涉及的规划许 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 许可、占掘路许可等环节 实行并联办理,审批时限 为 5 个工作日。小型工程 实行告知承诺制。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牵头,市公安局、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 局、各区政府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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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条件后,供水企业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挂表。、 2、有外线工程的,供水企 业在取得占、掘路等审批 许可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 成施工验收,并挂表通水。 责任单位:供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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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外线工程的,供 水企业于 0.5 个工作 日完成方案确认和合 同签定。 2、有外线工程的,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方案设计和预算编 制,在用户确认供水 方案及预算后,当日 供水企业完成与用户 合同签订。 责任单位:供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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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用气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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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5
招标投标提升行动方案
(市公管局)
一、工作目标
坚持“ 市场全域化、交易智能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 慧化” 发展目标, 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为契机, 围绕 “5ABCDM”(5G 、人工智能、 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 移动互联)与公共资源交易深度融合为创新突破口,进一步 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交易效率,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各项指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争 创招标投标领域全国标杆城市。积极争取省发展改革委支 持,进入被省着力打造的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
市水平)行列。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提升平台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升级改造电子监督系统和信用评价系 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信 用信息平台、标中标后监管平台等深度融合,实现信息互 联、数据共享,为市场主体实施交易、监管部门实施监督
提供全方位服务。持续开放对接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不
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比例,推动全流 程电子化交易率达到 95%以上。配合实现全省统一的交易 主体库及各交易主体、评标专家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全省 互认。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创新应用, 加快数据上链、链上应用的开发使用,推动长三角公共资 源交易联盟实现交易数据互认互通。(市公管局牵头,市发
改委、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管理服务事项。始终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 位,以“ 互联网+政务服务” 思路大力推进“ 一站式”服务、“ 一 网通” 办理,规范交易流程,精简服务事项,压缩办理时限, 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不断提升市场满意度和便 捷感。积极开展项目交易流程、示范文本标准化建设,不 断推进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升级, 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掌上 移动应用。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 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以及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 后监管解决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持续推进电子保函的 应用,增加投标人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渠道,降低开函费 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
政策,实现对中小企业精准支持。(市公管局负责)
(三)净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健全招标投标制度清
理长效机制,坚决废除各种限制市场充分竞争的显性隐性
规定,坚决纠正并依法处理招标人限定投标企业的所有制 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抬高投标企业资质等级, 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等行 为。 围绕标前、标中、标后管理的关键环节,全面加强公 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监督。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 信息技术手段,持续升级“芜瑕” 大数据分析模型,对公共 资源交易活动进行常态化在线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 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标后 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后履约行为, 实施不良行为认定、披露、惩戒,实现交易与履约两场有 效联动。综合运用场内监管、行政监管、纪律监督、社会 和舆论监督等措施,对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 公开和畅通异议、投诉渠道,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 法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实现投诉全流程网 上办理。进一步巩固深化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健全 各部门联防联控、信息互通、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大力 推进部门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推动招标投标 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市公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运
输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招标投标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提升平台 系统功能 |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电子交易 系统,推行“ 不见面” 开标、 掌上交易,实现招标采购项 目从受理登记、信息发布、 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投标响 应文件上传、专家抽取、开 标评标、中标公示公告、保 证金收退,到资料存档、档 案查询等活动全程电子化运 行。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程 电子化交易率达到 95% 以 上。着力发挥服务系统作用, 积极开发大数据分析应用, 探索开放对接各类主体依法 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 |
进一步完善电子服务系统、电子 交易系统功能,升级改造电子监 督系统和信用评价系统,推进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投资项目在 线审批平台、信用信息平台、标 中标后监管平台等深度融合,实 现信息互联、数据共享,为市场 主体实施交易、监管部门实施监 督提供全方位服务。持续开放对 接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不断提 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的网 上办理比例,推动全流程电子化 交易率达到 95%以上。 |
不涉及 |
配合实现全省统一 的交易主体 库及各交易主体、评标专家数字 证书和电子签章全省互认。 |
||
不涉及 |
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公共资源交 易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快数据上 链、链上应用的开发使用,推动 长三角公共资源交易联盟实现 交易数据互认互通。 |
||
2 |
优化管理 服务事项 |
不断优化见证、场所、信息、 档案、专家抽取的服务。 |
积极开展项目交易流程、示范文 本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见证、 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 服务升级,推广远程异地评标常 态化,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 掌上移动应用。 |
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 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 件核对等事项和环节一律取 消 |
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 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 等事项以及能够采用告知承诺 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前置 审批或审核环节。 |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
|
推进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的应用,降低企 业投标及履约成本。 |
持续推进电子保函的应用,增加 投标人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渠 道,降低开函费率,切实减轻企 业负担。 |
扩大徽采商城采购范围和中 介服务超市类目,提升中介 服务超市功能,实现小额零 星工程和服务项目网上采 购。 |
研究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 业政策,实现对中小企业精准支 持。 |
||
3 |
净化招标 投标市场 环境 |
巩固提升招标投标领域优化 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果,坚 决废除各种限制市场充分竞 争的显性隐形规定以及不合 规的招标条件,坚决纠正招 标人随意抬高投标企业资质 等级,以及设置超出招标项 目本身规模和质量的业绩要 求等行为,严肃处理并依法 公开各方主体的违法违规行 为。 |
健全招标投标制度清理长效机 制,坚决废除各种限制市场充分 竞争的显性隐性规定,坚决纠正 并依法处理招标人限定投标企 业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 股权结构,抬高投标企业资质等 级,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与业务能 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等行为。 |
不涉及 |
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 信息技术手段,持续升级“芜瑕” 大数据分析模型,对公共资源交 易活动进行常态化在线监测分 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 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
||
不涉及 |
组织开展标后联合执法检查(标 后巡查),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后履约行为,实施不良 行为认定、披露、惩戒,实现交 易与履约两场有效联动。 |
||
探索推进“ 不见面投诉” ,建 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提 高案件办结效率。加强投诉 管理,区分投诉性质,建立 投诉人诚信档案,依法惩处 恶意投诉行为,并列入不良 行为记录予以披露,依法维 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综合运用场内监管、行政监管、 纪律监督、社会和舆论监督等措 施,对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实施 有效监督。公开和畅通异议、投 诉渠道 ,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机 制,依法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 调查和处理,实现投诉全流程网 上办理。 |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
|
加强招标采购行政监管部门 与公安机关协同配合,落实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打击串通投标长效协同机制 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工程建 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围串标等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
进一步巩固深化招投标领域专 项整治成果,健全各部门联防联 控、信息互通、综合治理的工作 机制,大力推进部门协同监管、 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推动招标 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
附件 16
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方案
(市数据资源局)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市级政务服务“ 皖事通办” 平台建设,加快智 能化建设、智慧化转型,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功能互补, 数据驱动,积极开展长三角“ 一网通办”,持续提升政务服 务水平,推动建设“ 皖企通” 平台,优化针对老年人、残疾 人等特殊群体的政务服务,积极争取省数据资源局支持, 进入被省着力打造的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市
水平)行列,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继续位居全省前列。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打造“ 皖事通办” 升级版。围绕“ 政府一个平台推 服务、群众一个平台找政府” 目标,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 丰富服务渠道、强化平台功能,深化电子证照、 电子印章、 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支撑应用,打造“ 一源五端” 服务体系。 从企业和群众“ 办成一件事” 角度出发,推进更多“ 一件事一 次办” ,推进 74 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 跨省通办”,落实《长 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推动更多高频电子
证照在更大范围实现“ 一网通办”。(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
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广移动端政务服务。持续深化“ 皖事通 ·城市令” 移动端建设,推动惠民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和企业需 求导向转变,全面提升“ 皖事通 ·城市令” 服务能力和效率,围 绕社保医疗、就业创业、教育考试、住房保障等重点领域, 重点打造高频刚需服务应用,优化办事体验。严控各类新建 政务服务 APP,鼓励各单位、各县(市) 区依托“ 皖事通 ·城 市令”发布优质服务,推动全市各类政务服务在线上平台“ 应 有尽有”。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提升“ 皖事通 ·城市令” 知晓 率和使用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市数 据资源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
责)
(三)深入推进“只进一扇门”“ 最多跑一次” 。推进政 务服务中心、7 ×24 小时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智慧化,进 一步整合部门单设办事大厅,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 进驻。规范综合窗口运行,根据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完善综 合窗口设置,不断提升综合窗口服务水平。持续深化企业 群众办事“ 最多跑一次” 改革,实现单一事项 100%“ 最多跑 一次” ;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联合办理,推进 “ 一件事”全流程优化整合和信息共享,实行一次申请、联 合办理、统一回复,推动更多事项“ 办好一件事”“最多跑一 次”。(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 7×24 不打烊“ 随时办”机制。持续完善 7×24 小时政务服务地图功能,通过多渠道融合互补,推进更多 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窗口办、电视办,推出 300 项智慧办事项,100 项跨层级事项,及时便捷提供全覆盖、 精准化、个性化、智慧化服务。实施智能自助端通用业务 管理系统项目建设,为全市政务服务自助办理提供业务支 撑。完善做强政务服务地图统计分析功能,汇总全市各级 服务场所、服务事项、服务渠道、政务数据及企业群众办 事情况等多方数据,深入分析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供给能 力和服务成效,精准发现问题,对标完善提高,促进全市 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提升。(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各有关单
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 在不同层级的编码、名称、类型、依据统一,在相同层级 不同地区的办理标准统一,为无差别服务、就近办、异地 办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 机制,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权责清单、政务 服务目录清单、标准化清单、实施清单的调整、认领、编 制、发布,全流程网上操作,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更新、 线上线下标准统一。推动线下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市数据资源局、市委编 办、市司法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
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全面落实 政务服务评价国家标准,畅通评价渠道。加强宣传推广, 动员企业群众广泛参与,引导企业群众主动评价政务服务 绩效,促进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进一步完善“ 好差评”评价 数据收集处理整改回访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 以评促改, 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增强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满意度。(市 数据资源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
工 负责)
(七)持续完善政务云网建设。加快实施芜湖市政务 云服务项目,按照“ 1+3+X” 架构,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务云 体系,不断提升政务云服务能力和安全防护水平,推进已 建、在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市政务云平台迁移部署; 持续提升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安全防护水平,进一步强化全 市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指导各县(市) 区开展电子政 务外网规范建设,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市数据资 源局、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优化市级共享交换平 台功能应用,动态调整政务数据资源“ 一 目录三清单” 内容, 持续推进全市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 应归尽归” ,打通数据 壁垒,构建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加强数据融合治理,提升数据及时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实现数据高质量供给,为“ 数字芜湖” 发展提供大数据支撑。
(市数据资源局、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各
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政务服务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提升版 |
2021 版 |
1 |
工作目标 |
加快推进新型全市政务服 务“ 皖事通办”平台建设,政 务服务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
深入推进市级政务服务“ 皖事通办” 平台建设,加快智能化建设、智慧 化转型,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功能 互补,数据驱动,融合发展,持续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继续位居全省 前列。 |
2 |
工作举措 |
打造新型全市政务服务“ 皖 事通办”平台,完善智慧审批 功能,提升在线服务能力。 |
加快推进市级政务服务 “ 皖事通 办” ,,打造“ 一源五端”服务体系。 |
3 |
工作举措 |
推广移动端政务服务。优化 服务中台功能,打造精品服 务,提升“ 皖事通芜湖城市 令” 知晓率和使用率。 |
推广移动端政务服务,深化“ 皖事 通 · 城市令”移动端建设,全面提升 “ 皖事通 · 城市令”服务能力和效率。 |
4 |
工作举措 |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 基层办、就近办、无差别办”。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加 强“周末便民政务服务直通 车”宣传应用,推行全天候 “不打烊”服务。 |
深入推进“ 只进一扇门 ”“ 最多跑一 次” 。规范综合窗口运行。推行“ 跑 一次是底线,一次不用跑是常态”。 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 联合办理。 |
5 |
工作举措 |
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 。全 面落实“ 办好一件事”集成服 务,进一步整合申请材料、 表单和流程,做到“ 一件事一 次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 品套餐式服务。全面推广证 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
推深做实 7×24 不打烊“ 随时办” 服 务,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地图功能, 促进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提 升。 |
序号 |
提升项目 |
提升版 |
2021 版 |
6 |
工作举措 |
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 评”。线下各级政务服务大厅 评价设备全覆盖,完善评价 机制。 |
落实政务服务“ 好差评” 国家标准。 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 好差评 ” 工 作,引导企业群众主动评价政务服 务绩效,促进政务服务持续优化。 |
7 |
工作举措 |
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入 推进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 化(示范)建设,健全全市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 整机制。 |
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积极开展国 家标准、地方标准制定。进一步完 善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 机制,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更新、 线上线下标准统一。 |
8 |
工作举措 |
打造“数字芜湖” 云平台。 |
持续完善政务云网建设,提升基础 设施服务能力和安全防护水平,夯 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
9 |
工作举措 |
加强大数据中心建设。 |
优化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应用, 构建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的数 据共享交换体系。 |
附件 17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提升行动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质量进一步提升,知识产 权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到 2021 年底,全市新增有效注册 商标量超过 1. 1 万件,全市拥有有效发明专利量超过 1.65 万件,每万户市场主体注册商标拥有量及每万人口发明专 利拥有量达 1600 件、44 件,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县、强 区(园区)、强企。积极争取省市场监管局支持,进入被省 着力打造的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市水平)行
列,加快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申报成立中国(芜 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 指导中心芜湖分中心建设,提升企业海外维权援助能力, 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指导符合条件的县区申报知识产权快 速维权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健全多元化纠纷解 决机制,与经开区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司法确认
衔接工作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提供知识产权侵
权纠纷判定的技术支撑。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侵权专项治理,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执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 为,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维护公平稳定市场秩序。推进“ 互 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大 保护工作格局。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 规落实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市市场监管局牵 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芜湖海关,各县市 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负责)强化 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审判组织建设,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刑 事、 民事、行政案件“ 三合一” 审判,探索三类审判的有机 衔接,形成保护合力,提高审判效率。完善类型化案件快 审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多元解纷。加大惩
罚性赔偿适用力度。(市中院负责)
(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 强市战略,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大知识产权 创造政策扶持,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和 强县工程建设。(市市场监管局负责;2021 年底前完成) 完善科技研发激励机制和科技评价机制,试点推行科研管 理“ 绿色通道” 、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 、财务报销责任告 知和信用承诺制,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 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市科技局负责;2021 年底前完成)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深化政产学研合作,举办大院大所合
作暨科技成果对接会。培养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
人,构建重大科技成果技术熟化、产业孵化、企业对接、 成果落地全链条转化机制。(市科技局负责;2021 年底前 完成)加强对首台套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应 用的扶持。(市经信局负责;2021 年底前完成)建立以产 业知识产权导航分析评议为重点的决策机制,发挥知识产 权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促进作用。持续开展商标品牌培 育工作,支持引导中国(安徽) 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 市场主体在“ 走出去” 中做到商标先行。深入推进“ 蓝天” 专 项整治行动,规范知识产权代理市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营平台建设,健全知识产权评估机制, 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规范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秩序, 整合优势资源,促进科技成果通过市场化手段转化成实际 生产力。 完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配套, 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推动各县市区、开发区(自 贸区)知识产权质押奖补政策与市级政策互补,提高奖补 针对性。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及银行、 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 资服务机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化融资办理流程、简 化办理手续、提高办理效率,压减评估、担保等各项融资 费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对接。建立知识产 权质押风险补偿机制,推广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有
效化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地方金融 监管局、芜湖银保监分局、市民强担保公司等单位及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 管服” 改革,推进商标受理窗口业务融合,优化办理流程, 提高办理质效,提升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推进 芜湖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以安徽信息 工程学院为依托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工作, 使之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大力推进芜湖皖江专 利运营中心有限公司等专利运营平台能力建设,重点围绕 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产业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加强知 识产权专员队伍建设,形成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知识产权 人才队伍。深入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体化,促 进外部知识产权资源与芜湖发展需求有效对接。(市市场监
管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负责)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年度全市新增有 效注册商标量 |
2020 年 ,新增注册 商标量超过 1 万件 |
2021 年,新增有效注册商标 量超过 1. 1 万件。 |
2 |
全市拥有有效专 利授权量 |
至 2020 年,全市拥 有有效专利授权量 超过 8000 件。 |
2021 年,全市拥有有效专利 授权量超过 9000 件。 |
3 |
每万户市场主体 注册商标拥有量 |
1500 件。 |
1600 件。 |
4 |
每万人口发明专 利拥有量 |
38 件。 |
44 件。 |
5 |
“ 互联网+ 知识产 权保护” |
未涉及。 |
推进“ 互联网+ 知识产权保 护”。 |
6 |
知识产权转化运 营平台 |
未涉及。 |
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营平台 建设,整合优势资源,规范 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秩序,促 进科技成果通过市场化手段 转化成实际生产力。 |
7 |
知识产权证券化 |
未涉及。 |
探索专利知识产权证券化试 点,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
8 |
知识产权质押风 险补偿 |
未涉及。 |
建立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 机制,推广专利权质押贷款 保证保险,化解知识产权质 押融资风险。 |
附件 18
市场监管提升行动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
一、工作目标
到 2021 年底,完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信用体 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科学性、规范 化程度持续增强,部门联合抽查任务数占双随机任务总数 达到 35%,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结合,应用信用风 险分类管理任务数占双随机任务总数不低于 40%;持续推 动全市监管行为覆盖率、政务诚信度、商务诚信度进一步 提高;积极争取省市场监管局支持,进入被省着力打造的 全国标杆城市(或达到全国标杆城市水平)行列,全市市
场监管整体水平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增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性、 规范化程度。持续推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 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规范化、精 准化建设,推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 互联网+监管” 目录清 单对接匹配。进一步规范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管理,实现双 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抓好我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
查工作,将部门联合抽查纳入“ 双随机、一公开” 年度工作
计划,有效整合多个部门在同一行业领域的抽查事项。提 升部门联合抽查的覆盖率,提高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应用率, 健全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信 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应用,全面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 强化 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
会监督。(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负责)
(二)持续提升政务诚信度。各县(市) 区、各部门 要把政务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完善信用优 化营商环境(政务诚信)评估体系,加强政务失信治理, 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 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 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贯彻落实《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 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 号),推进公共信用 信息规范归集共享,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 开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执行全国统一的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名单认定标准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健全和完善 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机制。 归集共享纳税、社保、水、 电、 气、物流、合同履约、信用承诺等信用信息,开展“信易贷” 工作,支持普惠金融更好发展。实施诚信文化建设工程, 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开展系列诚信宣传主题活 动,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扎实推进“信用安徽”
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
厅、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 市大数据中心、市中院、人行芜湖中心支行、芜湖银保监 分局、市政务公开办等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
责)
(三)大力提升商务诚信度。持续加大安徽省商务诚 信(大数据)公共服务云平台宣传、推广、应用力度,建 立健全商贸流通企业信用评价规范。对商务系统重点领域 重点行业的诚信趋势实施精准监管,构建商务诚信主体画 像,传播商务诚信政策。持续推进电子商务、家政服务、 商场超市、成品油、药品流通等民生消费领域信用建设, 开展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在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上 发布红黑榜,规范开展行业自律。鼓励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中介机构和消费者充分利用安徽商务诚信(大数据)云服 务平台,辅助经营管理或消费决策, 防范潜在交易风险。
(市商务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负责)
(四)深化“ 互联网+监管”。依托安徽省“ 互联网+监管” 系统,推进系统应用成效、拓展监管业务范围,促进政府 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联通部门监管业务系统, 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平台数据以及各级政府部门、 社会投诉举报、第三方平台等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加强风 险跟踪预警,加强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 实现风险预警线索 100%处置。积极推进智慧执法,依托
省“ 互联网+监管” 系统移动端,推行行政执法掌上办,同时
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切 实提升监管效能。 (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
职责分工 负责)
(五)强化重点监管。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加强疫 苗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 开展疫苗相关安全专项检查,加 快推进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疫苗电子追溯 制度,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强对全市药品零售连锁总 部及三级医疗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持续开展“铸安”行动, 以“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关键,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为契机,开展隐患排查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防特 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风险。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各有 关单位及各县市) 区政府,开发区(自贸区)管委会按职
责分工 负责)
(六)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以“ 双随机、 一公开” 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 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抓好“ 证照分离” 改革有关举措落 实。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 等新技术加强风险预警处置反馈,积极探索移动监管和非 现场监管,加强上下联动与部门协同,强化信用联合惩戒, 切实提升监管效能,着力打造“ 互联网+监管+信用” 的综合 监管闭环。贯彻落实国家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指导 意见及“ 沙盒监管” 、触发式监管试点工作要求,严格执行
省、市市场监管局《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
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提供宽容制度环 境。贯彻落实国家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的有关文件及网 络交易监督管理规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政策宣传 力度,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 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建立健 全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 (市
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 负责)
市场监管提升对比表
序号 |
提升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 |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 |
部门联合抽查任务数占 双随机任务总数达到 25%。应用信用风险分类 管理任务数占双随机任 务总数不低于 30%。 |
部门联合抽查任务数占双随 机任务总数达到 35% 。应用 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任务数占 双随机任务总数不低于 40%。 |
2 |
提升政务诚信度 |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机制, 定期开展政务失信专项 治理;执行省级守信联合 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 施清单;实施诚信文化建 设工程。 |
完善信用优化营商环境(政 务诚信)评估体系,建立常 态化政务失信治理机制;执 行全国统一的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名单认定标准和失信联 合惩戒措施清单;开展“信易 贷”工作;实施诚信文化建设 工程。 |
3 |
提升商务诚信度 |
加强商务诚信监管,对企 业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信 用等级。 |
对商务系统重点领域重点行 业的诚信趋势实施精准监 管,构建商务诚信主体画像, 传播商务诚信政策。 开展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 理。在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 台上发布红黑榜,规范开展 行业自律。 |
4 |
“互联网+监管” |
现场监管。 |
推行移动监管及非现场监 管。 |
附件 19
包容普惠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市发改委)
一、工作目标
对标国际国内一流,等高对接长三角,深入实施创新 驱动发展战略,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激发市场 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大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 包容开放的市场环境、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创新创业活 跃度、人才流动便利度、市场开放度、蓝天碧水净土森林 覆盖指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居全省前列。
二、改革提升举措
(一)持续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1.深入实施“ 双创” 战略。加快建设国家“ 双创” 示范基 地,推动“双创” 支撑平台项目建设。实施小微企业“ 双创示 范”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 中 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机器人专利创新创业大赛等 活动,推进“产创才融合”。(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牵头;持 续推进)争创省级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到 2021
年底,培育认定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4 家,争
创 1 家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市经信局牵头; 2021 年底前完成)提升创业培训服务水平,提升创业培训 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培训模 式。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落实各项创业担保贷款 贴息及奖补政策,不断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压缩 审批时间。(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 负责;持续推
进)
2 .加强专业化“双创”载体建设。鼓励高校、企业、园 区、科研院所建设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引导各地 培育建设专业化“ 双创” 载体。到 2021 年底,新增 3 家省级 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市科技局牵头;2021
年底前完成)
3 .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力推新产业、新技术、 新业态、新模式加资本市场“ 四新加一资”模式,创新融资模 式,引导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实施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计 划,首发上市企业 2 家,实现直接融资 360 亿元以上,建立 多级联动的上市资源培育机制。(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
持续推进)
(二)持续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
1.持续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建立跨区域职称互认工 作机制,实行职称评审网上办理,对从外省、 中直单位来 芜工作及军队转业(含自主择业)到地方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通过社会化评审方式取得的职称,
持续按照职称管理权限予以确认。(市人社局牵头;2021
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分类评价机制。畅通民营 企业职称申报渠道,突出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 导向, 改进和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建立专业技术人才重在 “ 社会和业内认可” 的人才评价机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 理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中级以下职称重点考量技术能力、实际贡献;对事业 单位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适当给
予政策倾斜。(市人社局牵头;2021 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三)持续提升市场开放度。
1.进一步加强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稳定外贸外资基本 盘。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 度,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 产权保护,完善外商投诉机制。制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 政策。 申建原木等进境指定口岸。2021 年,提升外贸发展质 量,全市进出口总额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市商务局牵
头;持续推进)
2.深度促进对外投资合作。深度参与“ 一带一路”建设, 推动我市以海螺水泥、奇瑞汽车、 中联农机、美的电器等 为代表的建材、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家电等行业优 势企业以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装备出口和技术
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并
购境外优质能源资源、高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尖端技术。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外办牵头,市经信局、市住建 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芜湖海关等配合,持续推
进)
3.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发挥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 机制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创新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PPP)模式。到 2021 年底, 民间投资占比保持 在 70%左右。(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
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 年底前完成)
(四)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1.促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正确处理基本与非基本、政府与市场、供给 与需求的关系,着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增强非基本 公共服务弱项、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切实兜牢基本民 生保障网底,不断满足多样化民生需求,努力增进人民群 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建 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大基本 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的投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
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举 办建党百年系列文化活动和市第十四届运动会。推进公共文 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推进范罗山
图书馆功能区和城市阅读空间改建,开展非遗资源挖掘和开
发利用。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科普工作,提升全民 科学素质。(市文旅局牵头,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等单位按职责分工 负责;2021 年底前完成)
3.促进教育优质公平发展。 继续巩固公办幼儿园覆盖 率,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重点推进 18 所义务教 育学校建设,着力解决好中心城区义务教育“ 入学难” 问题。 全面实施放心午餐、安心午休、爱心托管“ 三心” 工程。推进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 与能力提升工作,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 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巩固控辍保学成果。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推进 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落实《安徽省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 班额专项规划》要求,着力解决普通高中大班额突出问题, 力争到 2021 年底全部消除 66 人及以上超大班额。严格规范 各类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启动 实施中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
建设。(市教育局牵头;2021 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4.整体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 心。推进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项目,加 快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芜湖)、皖南肿瘤防治中心、 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听力言语医学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建
设。夯实医联体、 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持续推进诊疗资
源整合、流程优化和模式创新,进一步扩大智慧医疗服务。 促进互联网医院上线平稳运行,通过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实行 预约诊疗,并同时提供诊间、 电话、 自助机、 网站、手机端 等多种方式预约诊疗服务,群众就医获得感逐步增强。开展 专项行动,着力抓好行业作风整治,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 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采 购等惠民政策落地。(市卫健委牵头;2021 年底前完成并持
续推进)
5.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养老服务综合信息 平台建设,推动养老服务智能产品应用,巩固 3 家智慧养 老省级示范机构和 3 个居家社区服务项目建设成果,实施 不少 450 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城市社区居 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功能和供给水平,探索农村养老服务 模式。新增社会化养老机构床位数 500 张以上,持续开展 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 务机构转型升级。(市民政局牵头;2021 年底前完成并持续
推进)
(五)持续提升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
1.打好空气、土壤和水体质量保卫战。到 2021 年底, 空气质量继续向好,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和劣 V 类水体比例达到省要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调整产 业、能源、运输结构,进行能源结构优化、煤炭总量控制、
散煤清洁化治理、能源布局优化,加强货物运输绿色转型、
车船结构升级、车油联合管控、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市
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 负责;2021 年底前完成)
2.强化国考断面管控。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 源、整治,进一步强化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治理, 加强跨界断面监测和调度,重点加强新增国考断面管控, 突出做好汛期污染防控预警和应急联动工作。(市生态环境 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
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做好环评审批服务。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重点 项目环评调度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把交通基础设施环 评服务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服务关口前移,通过建 立年度重点项目市级环评调度清单台账,建立分时、分级、 分类精准调度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审批质量。(市
生态环境局负责;2021 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4.坚持森林资源扩量提质。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森林 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完成公益林和 天然林区划成果核实。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森林督 查,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 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推行森林可持续经营, 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构筑长江经济带生态屏障。(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负责;持续推进)
5.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
区建设,健全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协同推进的
体制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 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干流和支流岸线等保护 力度,实施林地资源保护,继续开展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
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持续推进)
(六)持续推进综合立体交通建设。
提升公路网络品质,加快畅通连接长三角地区的快速 通道,2021 年全面实现“ 县县通” 高速,推动普通国省干线 改造升级,提高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加快重点港区集疏 运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高等级航道网络。推进建设芜湖朱 家桥港区集疏运通道提升工程,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加快 完善民航机场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通用航空。(市 交通运输局牵头;2021 年底前完成)强化铁路枢纽地位, 规划建设 G60 科创走廊高速磁悬浮通道合肥— 芜湖试验 线、合芜宣城际铁路、安徽北沿江高铁,建设高铁物流基 地,强化市域对外交通功能。(市发改委牵头;2021 年底前
完成)
包容普惠创新提升对比表
序号 |
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一、创新创业活跃度 |
|||
1 |
“ 双创”示 范基地和 平台 |
加快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推动“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建设。 |
实施小微企业“ 双创示范” 行动计 划,持续开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创客中国” 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 赛、全国机器人专利创新创业大赛 等活动,推进“产创才融合”。 |
2 |
小型微型 企业创业 创新示范 基地 |
争创2-3 家省级小微创业创新示 范基地,帮助小微基地申报省级 奖补资金 |
到 2021 年底,培育认定省级小微 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4 家,争创 1 家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 基地。 |
3 |
创业培训 |
组织开展免费创业培训。 |
提升创业培训服务水平,提升创业 培训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探索线 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培训模式。 |
4 |
创业担保 贷款 |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落 实各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 补政策。 |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落实 各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 策,不断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 程,压缩审批时间。 |
5 |
专 业 化 “ 双创”载 体建设 |
到 2020 年,在全市建成 5 家左 右专业集聚度高、平台支撑力 强、专业化服务优的专业孵化器 |
到 2021 年底,新增 3 家省级以上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
6 |
资本市场 建设 |
做精做强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 创专板。 |
力推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 模式加资本市场“ 四新加一资”模 式,创新融资模式,引导金融更好 服务实体经济,实施企业上市五年 倍增计划,首发上市企业 2 家,实 现直接融资 360 亿元以上,建立多 级联动的上市资源培育机制。 |
二、人才流动便利度 |
序号 |
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7 |
民营企业 职称申报 |
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通道 |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 以下职称重点考量技术能力、实际 贡献;对事业单位长期在基层一线 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适当 给予政策倾斜。 |
三、市场开放度 |
|||
8 |
促进对外 投资合作 |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我 市以海螺水泥、奇瑞汽车、中联农 机、美的电器等为代表的建材、汽 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家电等行 业优势企业以境外直接投资、对外 承包工程、装备出口和技术合作等 多种形式开展国际合作。支持有条 件的企业投资并购境外优质能源 资源、高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尖 端技术。 |
9 |
民间投资 |
未涉及。 |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发挥向民间资 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作用,吸引民 间资本参与。创新规范推广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到 2021 年底,民间投资占比保持在 70%左 右。 |
四、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 |
|||
10 |
均等化、 普惠化和 便捷化 |
确保如期实现城乡区域间基本 公共服务大体均衡。 |
不断满足多样化民生需求,努力增 进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序号 |
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1 |
公共文化 设施建设 |
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加强基 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鼓励 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 设 |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各 级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推进范 罗山图书馆功能区和城市阅读空 间改建,开展非遗资源挖掘和开发 利用。 |
12 |
提升全市 医疗服务 能力 |
未涉及 |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监测系统。支持创建国家、省 级区域医疗中心。推进首都医科大 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项 目,加快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芜湖)、皖南肿瘤防治中心、华 东师范大学芜湖听力言语医学中 心、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建设。夯实 医联体、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 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采购等惠民政 策落地。 |
13 |
智慧养老 |
未涉及。 |
巩固 3 家智慧养老省级示范机构和 3 个居家社区服务项目建设成果, 实施不少 450 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 老化改造。新增社会化养老机构床 位数 500 张以上。 |
五、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 |
|||
14 |
空气、土 壤和水体 |
未涉及 |
到 2021 年底,空气质量继续向好, 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和 劣 V 类水体比例达到省要求,土壤 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
序号 |
项目 |
升级版 |
2021 版 |
15 |
环评 |
未涉及 |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重点项目 环评调度工作方案(试行)》要求, 把交通基础设施环评服务工作放 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服务关口前 移,通过建立年度重点项目市级环 评调度清单台账,建立分时、分级、 分类精准调度机制,强化事中事后 监管,保障审批质量。 |
16 |
林长制 |
未涉及 |
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健全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 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加强自然 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 江干流和支流岸线等保护力度,实 施林地资源保护,继续开展植树造 林和森林抚育工作。 |
六、综合立体交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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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 运、航道、 机场等 |
加快高速公路网络化建设,加快 干线航道网建设,推动全市港航 资源深度整合,着力打造与长三 角分工合理、协同发展的现代化 港口 |
提升公路网络品质,加快畅通连接 长三角地区的快速通道,2021 年全 面实现“县县通”高速,推动普通国 省干线改造升级,提高二级及以上 公路比例;加快重点港区集疏运设 施建设,不断完善高等级航道网 络。推进建设芜湖朱家桥港区集疏 运通道提升工程,力争年内开工建 设;加快完善民航机场布局,支持 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通用航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