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芜湖市市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工业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三零发证”的通知
各区分局、局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部署,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交地即办证”“验收即办证”业务流程,增强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经与市税务局、市住建局会商,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工业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三零发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并联办理、协同审批,对市区范围内增量工业项目,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零材料、零等待、零次跑“三零”发证。
二、工作要求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三零”发证
1.源头赋码。供地前,各区分局应当要求测绘单位使用“多测合一”系统上传地籍调查成果,在市局“一地一码”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设定不动产单元(宗地)。(责任部门:数据中心、各区分局)
2.登记申请。将产业用地《出让合同》指导文本第九条修改为“受让人签订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即视为受让人发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出让方应在符合登记条件后,及时为受让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载明上述条款的出让合同可以作为企业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在管委会(区政府)与拿地企业签订《交地确认书》,企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各区分局应当及时在“一地一码”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填报供后监管相关信息,包括《交地确认书》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在收到“一地一码”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实时共享推送的上述信息后,即视同收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申请。(责任部门:利用科、各区分局)
3.登记帮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在收到上述登记申请后立即启动“一对一”全流程帮办服务,主动联系企业确认其契税缴纳情况,并记录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邮寄地址。对于已完税的,专员联系税务部门核实企业完税情况并从税务部门获取完税证明材料;对于未完税的,通过不动产税务一体化平台推送契税申报信息,税务部门实时核税并经企业授权从三方协议账户划扣契税和印花税,并实时推送完税信息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在收到完税信息后0.5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审核、登簿、打证工作,并将不动产权证书邮寄给拿地企业。(责任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三零”发证
1.测绘成果上传。测管科督促测绘单位使用“多测合一”系统同步上传规划核实测绘成果和房地一体不动产实测绘成果。“多测合一”系统将规划核实测绘成果推送到智慧规划平台,用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将房地一体不动产实测绘成果推送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在收到测绘成果2个工作日内完成测绘成果审核工作,生成不动产单元表。为确保首次登记及时办理,原则上不动产单元表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业务办结前生成。(责任部门:测管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登记申请。会同住建部门积极宣传引导企业在市“工改”平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及规划核实业务时,同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责任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登记帮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收到市“工改”平台推送的首次登记申请信息及规划核实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电子证照后,对于系统中已经生成不动产单元表的,应当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审核、登簿、打证工作,并将不动产权证书邮寄给拿地企业;对于系统中尚未生成不动产单元表的,为企服务专员负责联系企业及时通过“多测合一”系统提交房地一体不动产实测绘成果。(责任部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三零”发证改革是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与幸福感的有效举措,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信息共享。信息共享是实现“三零”发证的重要技术支撑。要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内部信息数据共享,严格按照《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新建项目在用地规划阶段建立“一码关联”工作方案的通知》(芜自然资规函〔2023〕117号)文件要求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真正实现全系统互认、全数据共享、全业务流通。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三零”发证改革做法和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积极开展政策法规解读,提升企业群众的知晓度,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关切,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1.工业项目国有建设有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三零发证”流程图
2.工业项目国有建设有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三零发证”流程图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21日印发
附件1
工业项目国有建设有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三零发证”流程图
附件2
工业项目国有建设有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三零发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