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服务和地籍测绘投诉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 10:10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登记财产营商环境,努力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及服务水平,自觉接受企业群众监督,促进工作作风改进,现就不动产登记服务和地籍测绘投诉机制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不动产是人民群众的重大财产,不动产登记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不动产登记是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维护交易安全的法定制度。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服务和地籍测绘的投诉机制是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规范、廉洁、高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投诉事项

(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二)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存在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三)工作不规范问题。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四)工作建议和意见。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反映不动产登记和地籍测绘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六)测绘成果有异议。不动产测绘程序、地籍图、宗地图、测绘成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的。

(七)测绘工作程序不正确。未依照《地籍调查规程》办事,无故不受理测绘业务、指定或间接指定测绘机构、违规乱收测绘费等问题。

三、分类投诉渠道

(一)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可向县政务服务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或通过不动产登记窗口和互联网办件平台“好差评”评价、窗口设置的不动产登记意见簿、意见箱拨打市长热线12345,在人民网、县长信箱留言等方式进行投诉。

(二)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党建办进行投诉。

(三)反映业务办理不规范问题的,可分业务类型进行投诉或咨询。窗口受理业务请拨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股电话 0553-6822070,登记审核业务请拨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审核股 0553-6820857权籍测绘业务请拨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测绘股 0553-6822061信息档案业务请拨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档案室0553-6820702

(四)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可向县政务服务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设投诉窗口,设置意见箱、意见簿

(五)反映有关情况提出诉求的,可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信访进行投诉

四、投诉内容分级分类处理方式

接收投诉的各有关股室应确保投诉电话能够正常接听,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群众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

调查确权股、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不动产登记服务和地籍测绘投诉处理,处理程序主要包括受理、调查和反馈三个部分。

(一)受理

接到问题反映或投诉后,审查并确认是否属于投诉处理范围。属于处理范围的,应及时受理。不属于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其他反映渠道。

(二)调查处理

1.常规程序。投诉人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由调查确权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在3个工作日内形成调查处理意见(包括调查结论、针对投诉问题的整改建议以及给投诉人的回复意见)后报县自规局、县政管局备案;反映业务办理不规范问题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5个工作日内形成调查处理意见(包括调查结论、针对投诉问题的整改建议以及给投诉人的回复意见)后,召开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梳理业务规范;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由局党建办、纪检监察组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形成调查处理意见(包括调查结论、针对投诉问题的整改建议以及给投诉人的回复意见)后报局党委研究处理。以上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期限的,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

2.专业程序。投诉人反映属测绘专业性问题的,由调查确权股从不动产测绘单位中随机抽取专家人选,发挥专业优势,独立开展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内形成调查处理意见(包括调查结论、针对被投诉测绘机构发生问题的整改建议以及给投诉人的回复意见)。情况复杂需延长办理期限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

其他事项

调查确权股将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跟进处理进度,确保各负责处理工作的人员及时完成投诉处理工作。对不动产测绘单位问题情况定期总结通报,督促问题整改、提升服务。

特此通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建办投诉电话0553-6820626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电话0553-6823043

政务服务管理局投诉电话0553-6834421

调查确权股投诉电话:0553-6820997

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电话0553-682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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