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森林资源管理股)

发布时间:2024-04-17 17:03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森林保护修复支出)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334号)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国有天然商品林、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的森林保护修复支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森林保护修复支出)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334号)文件精神,国有天然商品林、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的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为132.82万元,国有天然商品林面积0.17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95万亩。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森林保护修复支出)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334号)文件精神,上级资金132.82万元下达至我县。为做好2023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发放工作我县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注重效益;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强化了森林生态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管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按相关的财务制度执行。资金支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专款专用,确保所有项目的实施质量。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实行经办人自报、财务初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多环节监督,保证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拨付时均根据会议纪要确定支出的额度,实行联审会签程序,保障了资金的公开。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森林保护修复支出)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334号)文件精神,国有天然商品林、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的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为132.82万元,国有天然商品林面积0.17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95万亩。总体绩效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上级下达我县数量指标为国有天然商品林面积0.17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95万亩。全年全面完成数量指标

(2)质量指标。

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国有天然林和国家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到位,经费支出合规到位,切实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3)时效指标。

国有林管护补助兑现率100%

(4)成本指标。

国有林管护补助成本10/亩,森林资源管护措施有助于增加国有林场收入,同时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效益。

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国有林得到有效管护,对我县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2)社会效益。

林区民生状况逐步改善,增加国有林场收入,全力管护森林资源。

(3)可持续影响。

持续发挥森林资源生态作用显著,对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群众满意度95%,完成满意度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并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指标值及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