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年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南陵县籍山镇陵阳西路中山花园2幢的不动产权证(登记证号:皖(2021)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733号)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曹年来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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