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长荣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09:05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兹有方长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弋江镇弋丰村东二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证号:弋私字第0107)不慎遗失,该房产已拆迁,现到我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向社会公告,作废该房屋所有权证,公告期限自2024423日至2024514日,如有异议者可与南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553-6822070),公告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为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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