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俊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书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1 |
南乡私字第0942号 |
杨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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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
南陵县许镇西区世纪路西侧 |
南陵县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房屋所有权过户至焦忠义名下 |
2 |
南国土集用(2004)第74589号 |
杨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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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
南陵县许镇西区世纪路西侧 |
南陵县人民法院裁定将该土地使用权过户至焦忠义名下 |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