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加入收藏
热门搜索:
首页
首页
走进南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开放
网上信访
当前位置:
首页
>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更正、注销、作废公告
信息分类:
更正、注销、作废公告
发布机构: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5-20
关键词:
名 称:
作废公告(南陵县籍山镇祥生江南府2号楼1单元703室)
索
引
号:
725541752/202405-00050
信息分类:
更正、注销、作废公告
发布机构: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5-20
关键词:
名 称:
作废公告(南陵县籍山镇祥生江南府2号楼1单元703室)
作废公告(南陵县籍山镇祥生江南府2号楼1单元703室)
发布时间:2024-05-20 11:47
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申请人申请的预告抵押权转现登记,我局拟办理(南陵县籍山镇祥生江南府
2
号楼
1
单元
703
室)不动产登记证明。因申请人未提供(南陵县籍山镇祥生江南府
2
号楼
1
单元
703
室)《不动产登记证明》(皖
(2020)
南陵县不动产证明第
0000274
号)原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现公告上述证明作废。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
5
月
20
日
政策咨询
我要问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53-12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