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5:20信息来源: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自规局 字体:【  

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现就《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日期:2024430-2024530日。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信函方式

邮寄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033室(森林资源管理股)。请在信封上注明《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电邮方式

电子邮箱:425717855@qq.com

联系方式:0553-6815002

特此通告。


附件:1.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1.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3.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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