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与房屋过户合并为一窗办理的通告
根据省、市关于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点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经研究决定,将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与房屋过户两件事合并为“一件事、一窗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南陵县范围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转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或商服用地,且为非独用宗)。
二、实施内容
强化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协同,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涉及划拨补办出让的,由登记机构一并受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划拨补办出让申请和纳税材料,即时完成划拨转出让审批,通过“税收一体化”平台一并将土地出让金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审核反馈,申请人在办事窗口一次缴纳登记费、土地出让金和税款,实现划拨不动产补办出让和转移登记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缴纳税费后1小时领取过户后的证书。
三、实施时间
2024年6月11日起,国有土地划拨补办出让审批与房屋过户一窗办理正式实施,买卖双方可提交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买卖合同到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籍山镇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涉及安置房的还应提供安置房结算清单等材料。
特此通告。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7日